与全国90家医院签订处方约定并在3年内提供8亿韩元
还检查是否按约处方… JW新药法人被求处以罚金

检方对因涉嫌涉及JW中外制药子公司JW新药“减肥药回扣”案而被起诉的当时营业本部长求处实刑。


检方就“减肥药回扣”案求判 JW新药前营业本部长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4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4单独合议庭法官Yu Donggyun就因违反《药事法》被起诉的前JW新药营业本部长A某及JW新药一案,进行了结案公判。


当天,检方就A某向合议庭请求称:“其就回扣作出了主要经营决策”,并要求“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检方对JW新药求处罚金4500万韩元。A某的辩护人则表示,“如果不提供回扣,就只能在国内制药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中被淘汰,希望法院能审视这一结构性问题”。


自2012年起7年间全面负责JW新药营业工作的A某,被控先行筹措现金预算,再通过各地区事业部营业人员向医院医务人员每次提供数百万韩元不等的现金回扣等行为而被移送审判。作为A某使用人的JW新药也一并被起诉。


JW新药自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为增加其生产销售的肥胖治疗药的处方量,向全国90家医院和诊所提供了总额约8亿韩元的不当回扣,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查处。当时JW新药经营18种肥胖治疗药,与各医院约定一定金额的肥胖治疗药处方量,并事先向其提供相当于约定金额20%至35%的经济利益。


经调查,JW新药的回扣是以营业人员提交其所负责医院的处方约定起案,并在获得营业本部长A某批准后向医院提供预付款的方式进行。JW新药还在事后检查相关医院是否按照约定开具肥胖治疗药,如未履行约定,则通过下调预付支持比例等方式对医院进行管理。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21年2月对JW新药处以2.4亿韩元的罚款,并向检方提出刑事控告。针对JW新药和A某的宣判公判将于下月1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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