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3处按指引制定条例
对策实施已5年 预防与应对仍显不足

尽管政府制定公共机构“杜绝滥用职权”综合对策已过去5年,但据调查,在依据政府方针、按照指引制定防治职场欺凌条例方面,全国226个基层地方自治团体中,真正做到符合指引要求的仅有3个。


2日,市民团体“职场Gapjil119”对全国基层团体有关滥用职权的条例进行全面调查结果显示,在226个基层团体中,有143个(63.3%)干脆没有制定任何防治职场欺凌和滥用职权的条例。

图片来源=Pixabay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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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3个(36.7%)制定了条例的基层团体中,有45个的举报、咨询机构条款不充分或根本没有相关规定,还有43个在条例中写入了对虚假举报进行处罚等所谓“毒条款”。


在制定条例的83个基层团体中,仅有25个将条例适用于市、郡及其所属机关、出资·出捐·投资机构中工作的所有人员;27个只适用于所属公务员,2个则未明确适用范围。职场Gapjil119指出:“如果像这样狭隘地设定适用范围,一旦公务员对公务雇员劳动者或委托机构劳动者实施欺凌,就会出现受害者得不到保护的情况。”


其中,设置“虚假举报者处罚”条款的基层团体多达43个。职场Gapjil119指出:“鉴于公职社会封闭的特性,一旦存在虚假举报处罚条款,即使真的遭受欺凌,当事人也很难鼓起勇气进行举报。”


在政府综合对策和指引中提出的▲现状调查 ▲预防教育 ▲专职人员这三项全部在条例中明确写入,并制定了防治职场欺凌和滥用职权条例的基层团体,仅有京畿道广州市、全罗南道新安郡、全罗南道丽水市3处。


此前,政府于2018年发布了包含为防止滥用职权而进行现状调查、预防教育和配备专职人员等内容的“公共领域杜绝滥用职权综合对策”。这是因为《劳动基准法》中禁止职场欺凌的制度并不适用于公务员。公务员在职场滥用职权方面适用《国家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申诉处理规定、公务员惩戒令等,但一直有意见指出,其中关于受害者保护和预防措施等内容十分不完善。


公共机构内部的职场滥用职权现象依然存在。职场Gapjil119今年3月以1000名职场人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自己在中央机关或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当中,有124人,其中28人(22.6%)表示在职场遭受过欺凌。经历过欺凌的人中,有7成(67.9%)回答称“忍耐或装作不知道”。职场Gapjil119指出:“这说明公共领域关于职场欺凌的举报体系并未得到充分运转。”



职场Gapjil119劳动事务师 Lim Hyein 表示:“综合对策实施至今已整整5年,但很难说公共部门针对滥用职权的预防和应对体系已正常运作”,“因对组织文化感到失望而辞职,甚至选择自杀的公共部门劳动者仍在不断增加。若不想在‘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行政中一再落后,现在就必须切实遵守综合对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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