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多孩父母所得税“大幅”减免…执政党推动借鉴法国“N分之N次方”低生育对策
根据1、2、3个及以上子女标准差异适用税率
子女越多的多子女家庭税收优惠越大
Kang Dae-sik:“可减轻因抚养子女带来的经济负担”
一项子女越多所得税减幅越大的立法正在推进中。由于我国出生率持续下降,正在借鉴在发达国家中唯一成功解决低生育问题的法国式税收体系。
据国会2日消息,国民力量党最高委员Kang Daesik议员已拟定根据子女数量差别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内容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并启动与同僚议员共同提案的程序。国会法规定,须获得10名以上同僚议员同意方可提出法案。
目前我国是根据所得额不同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率。从所得额中扣除各类所得扣除后的课税标准,按最低1400万韩元至最高10亿韩元划分为8个区间。将抚养家属支出的“最低生活费”从所得额中排除等的人身扣除额进行所得扣除后,再决定课税标准。对这样的课税标准乘以各区间的税率即可计算出所得税,按子女数量享受的税收减免则在年终结算时再次进行。8岁以上子女1名时每年可享受15万韩元的所得扣除,2名则为每年30万韩元。即便子女为3名,也仅为60万韩元。
Kang议员拟定的修正案,是根据子女数量差别适用所得税率的方式,属于对所得税课税体系进行全面重构的水平。在保留8档课税标准区间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子女数量每名下调1个百分点税率。夫妻双方都有收入时,个人和配偶可各自根据子女数量享受所得税减免,领养及寄养儿童也被视为子女。
此次修正案是仿照法国所得税计算方式“按N分之N次方”税制设计而成。经历过低生育危机的法国于1946年引入的N分之N次方方式,是将家庭合计所得按家庭成员人数进行分割,对人均所得征税。家庭成员越多,税负越低。
此前今年年初,日本国会也曾提出,应作为低生育对策引入N分之N次方方式的主张。自民党干事长Motegi Toshimitsu称其为“划时代的税制”,敦促引入,日本第一大在野党立宪民主党等其他在野党也提出应予以研究的意见。
以Kang议员的修正案为基础,对按子女数量减轻所得税效果进行模拟的结果显示,年薪5000万韩元的上班族,目前在现行制度下,如有1名子女,其应纳所得税为372万7500韩元(人身扣除等82万韩元+超过1400万韩元部分的15%,不含税额扣除)。但在修正案下,适用13%的所得税率,应纳税额为306万2500韩元,比现行制度减少66万5000韩元。子女为2名时,现行所得税为350万2500韩元,若适用修正案,则为255万韩元,可少负担95万2500韩元。子女为3名及以上时,可比现行制度减轻121万韩元的税负。年薪越高,减免的绝对金额也越大。无子女的情况下,则继续适用现行税率。
不过,该修正案与法国制度不同之处在于,其依据并非家庭成员总人数,而是以子女数量为标准。这是因为对课税标准在1400万韩元以下区间的纳税人而言,现行所得税法已规定最低税率为6%,即便按家庭成员人数进行分割,也难以适用低于最低税率的税率,相关审查中提出了这一意见。在此之前,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Sungjoon曾提出过与法国式所得税减免方式类似的《税收特例限制法》修正案。
Kang议员表示:“低生育的最大原因之一,是因生育、照护、教育等子女养育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如果能够根据子女数量差别适用所得税率,有望减轻子女养育的经济负担,从而有助于解决低生育问题。”
不过,一些专家指出,由于所得税课税体系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有必要谨慎对待。税务师Jeong Haeuk指出:“为多子女家庭提供优惠这一修法方向是好的,但综合所得税率的计算方式将新增四种,可能导致体系更加复杂”,“如果目的是减税,与其调整税率,提高人身扣除金额也是一种办法。”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