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保协会反映判例修订过失比例认定标准
修改“老犬”等日式汉字表述
今后,在非保护性左转车辆事故中,左转车一方的过失比例将上调等,汽车事故发生时的过失比例将作出调整。
29日,损害保险协会表示,已修订包含上述内容的《汽车事故过失比例认定标准》。首先,将认定标准按与法院《损害赔偿(过失相抵)审判实务手册》相同的分类体系进行改编。并称对利用率较低或有可能引发争议的标准进行了重新整理,并补充完善了各标准的说明和判例。
例如,将“蛇行”“之字形步行”“路肩”“至近距离”“既左转”等日式汉字词,分别改为“L字形步行”“路肩”“近距离”“完成左转直后”等表述。
此外,还将吸收交通、法律、保险专家的意见,以及“过失比例争议审议委员会”的审议决定数据、判例趋势分析结果,并结合《道路交通法》修订和交通环境变化等情况进行反映。
非保护性左转事故就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绿灯直行信号下发生的非保护性左转事故中,为反映法院判例趋势,将左转车辆的基本过失比例由80%上调至90%,并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至100%。
在路口同时右转事故的情况下,同样为反映法院判例趋势,将内侧转弯车辆的过失比例由30%调整为40%。
损害保险协会计划把修订后的《汽车事故过失比例认定标准》公布在过失比例信息门户网站上,并向保险公司、共济社以及主要法院进行分发。损害保险协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此次《汽车事故过失比例认定标准》的修订,可以提高事故当事人对过失比例的理解程度,有助于促成圆满和解。”并称:“今后还将为有轨电车等新型交通工具的引入预先制定过失比例标准等,持续努力预防交通事故相关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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