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交易委员会,自公平交易法实施以来首次明确规定同一人(总裁)认定标准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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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制定了用于判断“同一人”(大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明确规定。这是自1986年在《公平交易法》中引入同一人概念以来,首次将此前仅在实务中适用的判断标准以成文形式加以明确。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鉴于各种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出现,将以此次明文化的规定为基础,围绕实质性影响力来判断同一人。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已拟定《有关同一人判断标准及确认程序的指引(草案)》,并将于本月30日至7月20日进行行政预告。本次指引草案的核心内容,是设定作为企业集团政策基准点的同一人判断标准共5项,并对自2021年以来在实务中运行的同一人确认程序进行明文化。同时,还将新设企业集团就同一人确认结果提出异议的程序。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同一人判断标准设定为五项:▲企业集团最上层公司的最大出资者 ▲企业集团中职务最高者 ▲对企业集团经营行使支配性影响力者 ▲在企业集团内外部被视为代表者 ▲依据同一人承继方针被确定为企业集团同一人的人。如被指定为大企业的同一人,甚至需要申报包括婚外所生子女生母在内的亲属股票交易明细等各类事项,如有违反将受到处罚。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综合考虑上述五项标准来指定同一人。


Han Kijeong 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长表示:“各种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出现,与同一人指定相关的变量日益复杂多样,因此必须对五项标准进行均衡审视”,“我们将以五项标准中‘行使支配性影响力者’这一实质标准为中心,综合审查明文化的各项标准来判断同一人”。


尤其是在判断企业集团最上层公司的最大出资者时,如果最大出资者不是自然人,而是关联公司或机构投资者,则除对最上层公司的直接持股外,还将通过境内外关联公司所持有的间接持股一并合算,以此认定在自然人中最大出资者符合标准。此外,“对企业集团经营行使支配性影响力者”是指在代表理事等高管的任免、组织变更、新业务投资等重大决策或业务执行方面持续行使支配性影响力的人,即视为符合标准。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以该规定为基准,可以将一直规避被指定为同一人的 Coupang 董事会主席 Kim Beomseok 视为同一人。Han Kijeong 委员长称:“以 Coupang 为例,其符合第一项(企业集团最上层公司的最大出资者)、第三项(对企业集团经营行使支配性影响力者)、第四项(在企业集团内外部被视为代表者)要件”,“我们判断,自然人 Kim Beomseok 具备被视为同一人的实体条件”。今年5月在判断同一人的过程中,适用了上述标准,得出了相同结论,但考虑到惯常摩擦等问题,当时并未将 Kim Beomseok 主席判断为同一人。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自1986年在《公平交易法》中引入同一人概念以来,时隔约37年,我们首次为迄今仅在实务中运行的同一人判断标准及确认程序制定了明确规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指引草案,有望提升同一人判断的透明度和客观性,从而提高义务主体的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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