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情妇未拨打119致其死亡” 国土研究院前副院长终审获刑
因被控未对在其家中因疑似脑出血症状倒地的情妇采取适当救助措施,致其死亡而被起诉的国土研究院前副院长A某,其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有罪判决已最终生效。
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Oh Gyeongmi)于29日对A某杀人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A某被控于2019年8月16日晚上11时20分许,在世宗市一处公寓自己居所内,对失去意识的情妇兼下属员工B某,先是过了3小时才将其带到屋外,之后又让其在车内滞留放置4个多小时,因而被起诉。A某虽最终将B某送至医院急诊室,但当时B某已经身亡。据悉,B某最初倒地时仍能自主呼吸,如果A某当时拨打119报警,B某本有可能获救。事实上,从A某住处到附近119安全中心的距离仅为1.4公里(5至10分钟车程)。
还查明,A某曾企图伪装成是在办公室偶然发现员工倒地。虽然现场实施了心肺复苏术,但当时尸斑已经形成。A某在医院还曾嚎啕大哭,表现出似乎没有预料到死亡结果的样子。
一审认为,缺乏足以认定A某未采取救助措施的行为与B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判决无罪。但二审指出:“受害人失去意识时,如果报警119并送往急诊室,本可以生还,却将其置之不理,最终导致死亡结果;并且因惧怕私情暴露,甚至企图隐瞒事实”,推翻一审,改判重刑。A某在二审宣判后当庭被拘捕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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