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首次在国内全租诈骗案件中,对所谓“建筑王”团伙适用犯罪团体组织罪并提起公诉。


仁川地方检察厅刑事第5部(部长检察官 Park Seongmin)27日表示,已以诈骗等罪名起诉建筑业者A某(61岁)及房地产经纪人、中介助理等在内的共35名团伙成员。


据悉,A某等人自2021年3月至去年7月期间,持有仁川弥邱忽区一带的公寓和多户住宅等共计2700余套共同住宅,从372名承租人处骗取全租保证金共计305亿韩元并侵吞。


该团伙涉嫌犯罪金额在今年3月首次起诉时为125亿韩元,经过追加调查后增至两倍以上。


检方在此次被起诉的35名全部嫌疑人中,对包括A某在内、起主导作用参与犯案的18人,追加适用了犯罪团体组织及加入罪名。A某等10人此前已因诈骗等罪名被起诉并正在受审。


实施全租诈骗的团伙因涉嫌犯罪团体组织罪被起诉尚属首次。


检方认为,A某与房地产经纪人等人勾结,有组织地实施了全租诈骗。


调查结果显示,A某以多名房地产经纪人的名义经营多处中介事务所,并让这些事务所专门负责中介其名下房屋。


他自称为会长,之下设有董事以及统筹各中介事务所的“中介团队”,并按中介事务所分别设立总管室长、室长、副室长、组长等职级,分配各自职责。


调查显示,A某通过周会等各类会议,以及按职级差别发放工资、根据业绩发放绩效奖金和晋升制度等方式,对该组织进行管理。


仁川弥邱忽区一处公寓的玄关门上张贴着告示,提醒这是正在就全租诈骗受害案件进行调查的住房。 [图片出处=韩联社提供]

仁川弥邱忽区一处公寓的玄关门上张贴着告示,提醒这是正在就全租诈骗受害案件进行调查的住房。 [图片出处=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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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检方确认A某挪用公司资金逾100亿韩元,因而追加适用了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嫌疑。


调查认定,他为在2018年1月获取东海望祥地区项目用地,侵吞建设公司新建公寓工程款40亿韩元等,共计挪用117亿韩元。


检方认为,A某为填补所挪用的工程款,动用了全租保证金,导致其名下房屋被拍卖及全租保证金无法支付的事态。


检方还确认,A某在去年12月因涉嫌诈骗等接受拘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审查)时,向审判庭提交虚假资料,因此追加适用了伪造及行使私文书罪名。



检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全租诈骗受害者,A某推动的东海望祥地区项目的实施公司股权及项目用地,将在起诉前通过追缴保全予以冻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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