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强化后保险赔付金额大幅减少
在强化责任、规定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最高可达2亿韩元的事故负担金之后,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被削减了近一半。
26日,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i Seungjae 通过金融监督院从12家财产保险公司获取的资料显示,今年4月汽车保险事故负担金支付金额为人身事故3.9亿韩元、财产事故4.4亿韩元,较去年8月人身事故8.3亿韩元、财产事故8.4亿韩元分别降至一半水平。
这是在去年7月28日对酒驾、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事故大幅上调驾驶人事故负担金后急剧下降的数值。
所谓事故负担金,是为提高对严重违法事故的警觉性并预防事故而设立的制度,要求肇事者承担部分保险金。
此前,肇事者的人身事故自负金额上限为1000万韩元、财产事故为500万韩元。自去年7月起,规定其负担金额提高为强制保险全额赔偿限度,即人身事故每人死亡1.5亿韩元、受伤3000万韩元,每起事故财产损失2000万韩元。将人身与财产合计最高仅1500万韩元的自负金额提高至最高2亿韩元,将责任强化了13倍以上。
同期事故负担金的支付件数也有所减少,去年8月人身事故支付件数为1618件,今年4月降至1101件;财产事故则在同一期间从1990件降至1499件。
在全部人身事故保险金支付金额中,酒驾事故负担金所占比例在2018年高达4%,此后持续下降,徘徊在2%区间;到了今年4月,在加强酒驾事故负担金责任后,该比例进一步降至1.3%。
对无证驾驶事故和肇事逃逸事故的事故负担金支付也显著减少。无证驾驶事故的人身及财产支付件数从去年8月的968件降至今年4月的714件,金额则从2.9亿韩元减至1.3亿韩元。同一期间,肇事逃逸事故的人身及财产支付件数从326件降至170件,金额从1.4亿韩元减至4.6亿韩元。
事故负担金回收率在5年内降至一半水平
但事故负担金的回收率下降被指出是一个问题。对于向受害者支付的保险金,由保险公司先向受害者支付,再向驾驶人(被保险人)追偿相当于事故负担金的金额。该追偿权的回收率持续走低,5年间降至一半水平。
具体来看,针对酒驾肇事驾驶人所征收的人身事故负担金额,2018年的回收率为90.8%,但持续下降,到今年4月已骤降至38.9%。财产事故负担金额的回收率也从2018年的93.9%降至今年4月的43.4%。
由于负担金额大幅提高,推测肇事者要么无力缴纳,要么选择不缴纳事故负担金。
对此,Choi Seungjae 议员表示:“对酒驾、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实施的金融制裁似乎发挥了相当效果”,并称“将通过进一步强化事故负担金以杜绝酒驾,同时研究提高回收率的对策,从而促使保险费率下调”。
根据 Choi Seungjae 议员办公室从警察厅获取的资料,酒驾事故从2018年的1万9381起减少到去年的1万5059起,在全部事故中所占比例也在同一期间从8.9%降至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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