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多次酒驾肇事
同乘好友提议“换人开车”
从副驾下车后逃离现场

一名在无证状态下多次酒后驾驶并肇事,又在同乘朋友的提议下通过“顶包换司机”从现场逃逸的50多岁男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26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庭审判长Kang Minho 部长法官,近日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肇事逃逸致人受伤及事故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犯人逃逸帮助,以及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无证驾驶等罪名,判处被告A某(53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同时还下达了160小时社会服务以及40小时守法驾驶课程的听课命令。


图片与正文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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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指控,A某于2021年1月7日晚9点40分左右,在首尔钟路区一条单向4车道公路上,载着朋友B某驾驶车辆行驶约2公里途中,撞上了一辆正在等信号灯的摩托车。这两人将受伤的摩托车驾驶人丢在路面上,继续驾车逃逸。


目击事故的另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按喇叭并大声呼喊追赶,A某于是转入一条狭窄的小巷。但因与对向来车相遇,道路被堵死。


当时,A某此前因酒后驾驶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缓刑期尚未届满,而且在无证状态下反复酒驾。知晓这一情况的B某提议,由自己出面冒充肇事驾驶员,进行“顶包换司机”。


此后,B某先下车,一边走向赶来的目击者,一边称“用钱赔偿就行,最多罚点款而已”,并拦在对方面前。据调查,在此期间,A某在车内换到副驾驶座,通过副驾驶车门下车,悄悄从小巷离开。B某还对赶到现场的警察声称“是我开的车”,以此拖延时间。


被侦查机关抓获后,两人起初坚称“不知道发生了事故”“是为了停车才开进小巷”,但在法庭上对所有指控均予以承认。由于酒精测试等未能及时进行,起诉书中关于A某的酒后驾驶指控被排除。


合议庭认定A某和B某的全部指控罪名成立。合议庭指出:“A某在因酒驾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肇事后逃逸,受害者很可能被弃置在道路上得不到救助。”并称,“B某实施犯人逃逸行为,导致对A某的调查未能顺利进行,事故初期侦查因此出现混乱。”


不过,合议庭补充称,“综合考虑到在进入审判阶段后,A某和B某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以及已达成和解的被害人并不希望对其进行惩处等因素”,对量刑作出上述判断。因犯人逃逸罪一并被起诉的B某,被判处罚金500万韩元。



由于A某、B某及检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就此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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