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广域市教育厅完善石棉拆除与清除工程评审细则
与教育部协商…自7月1日起从招标公告阶段开始适用
光州广域市教育厅25日表示,已与教育部协商后,改进学校设施石棉拆除·清除工程的合格性审查细则标准并予以实施。
光州市教育厅自2019年起在进行石棉拆除·清除工程时,一直适用合格性审查细则标准。主要审查四个项目:▲工程履行能力(施工经验、经营状况、信誉度)▲投标价格▲安全性评价▲失格事由。
通过上述审查,从具备履行能力的企业中选定最终中标者。
但截至目前,安全性评价项目一直被指出存在将尚未获得安全性等级评定的新设企业排除在外的问题。为加以改进,教育厅与教育部协商后制定了最终公告案。
该公告案将自今年7月1日起自招标公告开始适用。
本次公告案的主要变更内容有两项。首先,将调整安全性评价等级分值的适用方式,以改善新设企业所受的不利影响。其次,将对目前实施中的合格性审查细则标准中的相关用语予以明确定义,以减少签约业务中的混乱。
尤其是通过本次修订,在进行安全性评价时,对“自登记基准日起未满2年的新设企业”或“正在接受安全性评价的评价对象企业”不再进行扣分。借此进一步向“未评价”的新设企业敞开参与机会。
目前安全性评价等级共分为从S级到D级在内的5个等级,以及“未评价”等级在内共6个等级。过去在合格性审查时,对未评价企业会进行扣分,但上述两种情形今后将不再受到此类不利影响。
光州市教育厅财政科长Yang Gwanchul表示:“希望本次修订能扩大那些具备工程履行能力、却因安全性未评价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新设企业参与工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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