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建筑底层架空层吸烟”……大邱中区保健所处以10万韩元罚款
“建筑屋顶也禁烟”
大邱中区保健所于22日宣传架空层空间为无烟区,并在该区域内一经查获吸烟行为,即进行劝导并处以罚款等措施,加强执法。
近期,在拆除墙体、仅以柱子支撑的架空层结构建筑中,火灾接连发生,并造成多起人员伤亡。由于架空层结构建筑物下部是开放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加之架空层空间堆放的垃圾起到引火物的作用,即便是小小火星也会在瞬间蔓延至整栋建筑。
此外,架空层结构因通往地面出入口未安装防火门,火焰和烟气会通过建筑楼梯迅速向上层扩散,这也被指出是主要问题之一。
对此,保健福祉部依据《国民健康增进法》第9条第4款规定,对于总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建筑,将架空层空间也视为建筑设施的一部分,指定并管理为无烟区。
但目前架空层建筑的一层四面敞开,仍有不少情况被当作吸烟场所使用。被查处的人员常以“我以为这里是室外,为什么是无烟区”为由进行反对,给执法带来诸多困难。
大邱市中部保健所相关人士表示:“因架空层吸烟引发的举报和投诉频繁,目前正在进行集中取缔。在架空层吸烟被查获时,可处以10万韩元罚款。若建筑屋顶未设置吸烟室,也禁止吸烟,同样属于取缔对象。”
中区保健所所长Hwang Seokseon表示:“由于人手不足和市民认知不足,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相当沉重。今后将通过持续开展禁烟宣传,帮助提升市民认知,最大限度减少吸烟和二手烟带来的危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