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政府推进处置共292笔实物缴纳证券…平均流拍超4次
开投资说明会宣传的优质实物缴纳证券也一年找不到买家
政府在处置以继承税实物缴纳方式接收的证券时正面临困难。去年政府推进出售的约300笔实物缴纳证券全部至少经历4次以上流拍,即便为此举办投资说明会、替相关企业做宣传,这些企业的实物缴纳证券至今仍未找到买家。如果这些证券无法变现,税款就难以及时足额征收,可能导致国库蒙受损失。为此,有意见认为应当对继承义务人的情况引入更为精细的评估标准。
据21日企划财政部和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消息,政府去年通过韩国资产管理公司推进共292笔实物缴纳证券的处置,但平均均流拍约4次以上。这意味着,政府以股票和债券代替现金接收的大部分有价证券,在变现方面都面临困难。多数流拍企业证券为小规模非上市公司股票,外部难以进行明确价值评估,加之外部投资者不了解公司内部情况,难以做出投资判断,被认为是主要原因。
政府为顺利推进实物缴纳证券的出售,甚至召开了投资说明会,但收效甚微。去年6月,企划财政部和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介绍了5家主要优质实物缴纳企业,为这些企业做宣传。当时政府重点推介的企业包括从事鞋类制造的TKG Taekwang、按摩椅企业HuTech产业、豆奶“Vegemil”制造商正食品、销售造影剂等产品的Ki Young药品、在全罗南道光阳港运营仓库的Daepyung等5家公司。尽管政府将其介绍为优质实物缴纳企业,但时隔一年,截至目前相关实物缴纳证券仍未找到买家。
实物缴纳是指纳税人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移交给政府,并按该资产的价值冲抵税款的一种方式。考虑到部分继承义务人难以用现金缴纳继承税的现实情况,制度允许以不动产、国公债、证券等代替现金缴纳。企划财政部根据《国有财产法》,将国税厅接收的实物缴纳证券的管理及处置业务委托给韩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只有顺利完成以税代收证券的变现,政府才能防止国库损失。然而,据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统计,自1997年继承税实物缴纳制度实施至2021年8月,所接收的非上市股票实际回收率仅为67.7%。实物缴纳金额为1兆4983亿韩元,但通过实际出售回收的资金仅为1兆142亿韩元。
出于上述原因,政府自2016年起通过多次税法修订,缩小实物缴纳适用范围并不断强化条件。只有在证明现金缴纳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以继承所得的非上市股票缴纳税款。要具备实物缴纳资格,须满足继承税应纳税额超过2000万韩元、可用于实物缴纳的财产金额超过全部继承财产50%等条件。此外,必须按顺序先以处置受限的上市股票、国内不动产进行实物缴纳,仅在仍不足以抵税时,方可以非上市股票实物缴纳。
专家之间有意见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判断现金缴纳困难程度的标准。日本的做法是,从纳税义务人持有的现金及存款等总额中,扣除纳税义务人3个月生活费和其持续经营所需1个月营运资金,以此具体判断能否以现金缴纳。前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研究委员Lee Sangyeob表示:“此前就曾提出,有必要更具体地制定判断难以以现金缴纳税款情形的标准,以防止国库损失。”不过他也补充称:“反过来看,即使政府出面宣传仍难以找到买家,这也说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同样很难将这些资产变现,因此也有必要反思继承税本身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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