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跳槽到竞争公司
二审法院将赔偿金额从75亿降至40亿
即便专属合约期尚未结束就跳槽到竞争公司的一名所谓“头部明星讲师”,被判需向前所属的大型课外辅导机构承担数十亿韩元的赔偿责任。
17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9部(审判长 Seong Jiyong、Baek Sukjong、Yoo Donggyun)在Megastudy针对国语领域讲师 Yoo Daejong 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Yoo 先生应支付40.3亿韩元”。
Yoo 先生于2015年9月与 Megastudy 签订为期7年的线上课程合约。2017年又就线下课程签订了专属约定,合约期限被确定为截至2024年12月。此后,Yoo 先生在 Megastudy 的国语领域中销售额位居第一,成为明星讲师。
2019年10月21日,Yoo 先生通知 Megastudy 方面称“今后不再进行线上讲课”。于是,Megastudy 一方面要求 Yoo 先生遵守合约期限,另一方面以线上讲课中断为由,中止了线下授课。
对此,Yoo 先生主张:“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是分别签订的合约,因此线下课程合约仍然有效。”但在 Megastudy 拒绝这一主张后,他自2019年11月起跳槽至竞争公司 Skyedu。
随后,Megastudy 依据与 Yoo 先生所签合约中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条款,要求其共计赔偿492亿韩元。Megastudy 主张,合约中约定的赔偿金额适用于线上与线下课程两部分。
Yoo 先生与 Megastudy 先前签订的合约中,损害赔偿条款明确写道:“乙方(讲师)如未经甲方(Megastudy)同意擅自中断讲课,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讲师费及所有金钱性支持款的两倍,以及以月平均课程销售金额乘以合约剩余期限月数所得金额的两倍。”
一审法院认为,Megastudy 的条款解读是适当的。但同时认为 Megastudy 所求赔偿额过高,判决 Yoo 先生赔偿75.2亿韩元。
然而,二审合议庭则认为:“Yoo 先生最初与 Megastudy 签约时,显然仅将范围限定为线上课程,之后才追加线下课程,因此损害赔偿条款应仅限于线上课程进行解释”,从而调低了赔偿金额。
据此,合议庭将 Yoo 先生的约定损害赔偿金额认定为222亿韩元,并判决其向 Megastudy 赔偿其中15%,即约33亿韩元。至于7亿韩元的违约金,则未予减免,维持全额支付。
合议庭就调减损害赔偿金额的理由说明称:“若按照本案授课合约约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全额赔偿,被告将丧失迄今为原告提供课程等全部对价,存在严重过度赔偿的可能。”
另外,在 Yoo 先生针对 Megastudy 提起的授课费用支付反诉中,合议庭维持了一审判决,即 Megastudy 应向该讲师支付5.8亿韩元。
合议庭认定,2019年至2020年8个月的线上课程讲师费1.94亿韩元、4个月的教材费5600万韩元以及3.39亿韩元的激励奖金,均属 Yoo 先生有权正当领取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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