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食医保财政的“挂名医院”“挂名药店”…追回金额最多的是疗养医院
在被查处的由非医疗人员非法开设的医院等机构中,疗养医院的追缴金额最大。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于14日公开了在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药店中,非法设立机构按医疗机构类型、地区、非法设立事实认知路径划分的追缴决定现状(2009~2021年)。由非医生人员设立并运营的医疗机构被称为“事务长医院”,由非药师人员开设的药店被称为“借证药店”。二者都被视为加剧医保财政恶化的因素。
13年间被追缴的总金额高达3兆3674亿韩元。其中医疗机构追缴金额为2兆8091亿韩元(83.4%),药店为5583亿韩元(16.6%)。同期被认定为非法设立机构而作出追缴决定的机构共1698家,其中医疗机构1494家(88.0%),药店204家(12.0%)。
按非法设立机构的种类来看,诊所占38.7%(657家),最多。其后依次为疗养医院(18.2%,309家)、韩医诊所(13.7%·232家)、药店(12.0%·204家)。被查处的10起案件中有4起涉及诊所。对此比例偏高的情况,健康保险公团分析称:“一方面诊所开设数量本就较多,另一方面以事务长医院形式设立诊所相对容易。”
单家非法设立机构被追缴的金额中,以疗养医院最高,每家达63亿韩元。这是因为其非法运营期限最长,达2年7个月。其后依次为药店27亿韩元(3年),医院、诊所分别为24亿韩元(1年6个月)、7亿韩元(1年10个月)。
被查处的非法设立机构中,近一半集中在首都圈(京畿道20.2%、首尔19.4%、仁川9.7%)。釜山为11.7%,在全国17个广域市道中位列第3。大邱和光州分别为4.3%、3.9%,大田为1.9%。
个人机构有986家,比法人机构(712家)多1.4倍。不过,健康保险公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调查主体是公团还是侦查机关,呈现出略有不同的样态。”并补充称:“在公团行政调查案件中,法人设立比个人设立多1.7倍,相反,在侦查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中,个人比法人多1.8倍。”
通过行政调查查处非法设立机构的途径中,以公团自行分析占比最多,为73.7%(269家)。投诉举报占26.3%(96家)。健康保险公团表示:“得益于引入高度化系统(BMS)、开发可将曾在同一机构任职经历等各类参与者之间复杂关系图示化的网络指标,通过公团自行分析而查处的案件数量正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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