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超1亿补助的团体……强制实施外部审计
13日《补助金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经国务会议议决
今后,凡是获得超过1亿韩元国库补助金的民间团体,都将被赋予必须接受外部审计验证的义务。对获得国库补助金的工会、市民团体等的制衡将进一步加强。
据企划财政部13日消息,包含上述内容的《有关补助金管理的法律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当天在国务会议上获批。该修正案将在总统裁可后,于今年6月内施行。
修正案内容包括,将必须接受结算报告外部验证的补助事业或间接补助事业金额标准,从现行的3亿韩元下调至1亿韩元。
此次修正案是为落实尹锡悦政府国政课题“提高非营利民间团体补助金透明度方案”所采取的措施之一。除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补助金法施行令修订外,企划财政部还将推进补助金法本身的修订,把必须提交会计审计报告的对象,从现行补助事业金额10亿韩元以上的事业主体,下调至3亿韩元以上。企划财政部表示,通过扩大必须接受外部验证的补助金事业范围,有望提高全民间补助金执行的透明度,切断浪费因素,防止通过不当领取造成的财政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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