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咖啡豆面包,有抄袭元祖、年营收超50亿的假货”
“我才是真正元祖”代表发帖称
“几年前员工只干了3个月就去注册商标”
作为江陵代表性纪念品之一的“江陵咖啡豆面包”代表表示“我才是真正的正宗始祖”,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因为他被指控,称自己反而被曾偷走配方等技术、另起炉灶开店的前员工当成“假货”。
江陵咖啡豆面包在2014年取得了专利,专利中详细记载了不仅含有咖啡的配方,还包括咖啡豆形状的成型模具形状。
本月11日,自营业者和小商工人在线社区“因为疼所以才是老板”上出现了一篇题为“【愤怒】大家好,这里是‘元祖’江陵咖啡豆面包”的帖子。
发帖人、元祖江陵咖啡豆面包A代表称:“江陵咖啡豆面包在申请专利之前,也投入了长达5年以上的研究和开发,是凝结了不短时间与努力的产品”,“几年前曾在我这里做员工的一位人士,只工作了大约3个月就离职,然后用一模一样的商标名称设立了自己的法人公司”。
他接着表示:“接二连三地有其他人打着我们的名字销售(江陵咖啡豆面包)的情况大量出现。我们花了好几年研究、饱含各种眼泪与处境的成果,为什么大家这么想要偷走?”他如此诉苦。
江陵咖啡豆面包代表并未具体说明是哪家企业仿制了江陵咖啡豆面包。
A代表主张称:“稍微改动了一点配方就开始做生意的那个人,对外宣传自己的店才是元祖,如今已经成长为年销售额超过50亿韩元的大企业,但真正元祖的我的店,年销售额连5亿韩元都不到。”
他又表示:“如今路过的人反而都以为我们这边是仿冒品。每天首先冒出来的话就是‘真想去死’”,“非常迫切地需要大家的帮助。请帮忙,让今后再也没有人能偷走我们的面包。”他这样呼吁。
虽然所谓“仿冒美食店”矛盾频繁发生,即大量抄袭知名餐厅的做法层出不穷,但目前根据专利法,食品相关专利权只要稍微变更一下配方,就可以规避专利侵权争议。
被授予专利的具体技术要素被称为“构成要素”,只有专利登记的所有技术要素全部被实施,才会被认定为专利侵权。也就是说,只要改变某一个小工序,或者对食材配比做出细微调整,就可以避开专利权侵害。
此次出现问题的咖啡豆面包也是如此,只要加入一定比例的咖啡粉,将该比例稍作修改,或者更换原料,就可以规避专利权侵权。
不过,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仿冒知名门店的商号或商品,或者侵害营业秘密的行为,仍然可以依据法律受到制裁。
《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是规定多种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予以禁止的法律。使用与在国内广为人知的他人姓名、商号、标识,或其他表示他人营业的标志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招牌形式等,从而使公众对他人的营业设施或活动产生混淆的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可被制裁的对象。
近年来,对于无法通过《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解决的美食店特有身份识别元素的保护与维持,《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被频繁援引。
江陵咖啡豆面包代表也表示:“截至4月底,我们已经适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提起了行动”,但同时也吐露心声称:“担心解决纠纷恐怕要花上好几年时间,也不知道该从何处、又该如何开始改变大众的认知,感到十分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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