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00万只鸟撞上透明玻璃窗丧命
《野生生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施行
公共机构须履行防撞措施义务
在玻璃窗等处应用防撞图案等措施
今后,公共机构必须为预防野生动物受害增设附加设施。
8日,环境部表示,为将透明窗、隔音墙、水渠等人工结构物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将自11日起实施部分修订的《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野生生物法)》施行细则。
此次施行细则修订案,是继去年6月通过野生生物法修订、新设规定之后的后续措施。该规定赋予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和公共机构义务,要求其为预防野生动物与人工结构物发生碰撞及坠落事故,负责安装和管理其所管辖的人工结构物。
研究结果显示,以建筑玻璃窗为例,每年约有765只(每栋建筑1.07只),以透明隔音墙为例,每年约有23万只(每公里隔音墙163.8只),全国每年约有800万只野生鸟类因撞击各类结构物而死亡。
因此,公共机构在设置使用透明或高反光材料的建筑物、隔音墙等人工结构物时,必须在其上施加达到一定尺寸的线状或点状图案,以减少鸟类等野生动物发生碰撞的损失。
另外,据推算,每年约有9万只野生动物(不含两栖类和爬行类)因跌入农用水渠等设施而死亡。某项调查显示,在未设置逃生设施的水渠中,每公里发现0.57具死亡个体,而在已设置相关设施的水渠中,每公里仅发现0.2具。
因此,在设置野生动物可能坠落的水渠等人工结构物时,必须安装逃生设施,使坠落的野生动物能够逃离人工结构物外部,并应设置横向通行和回避引导设施,使野生动物无需坠落即可横穿通过。
同时,本次修订案还对野生动物碰撞、坠落受害的调查项目、调查方法和安全守则等具体现状调查方式作出了规定。
环境部长必须每年制定并实施相关现状调查计划。随后,对于野生动物受害严重的人工结构物,将要求相关机构采取防止损害的措施。
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施行细则的修订,将预防人工结构物导致的野生动物碰撞和坠落事故,既保护生物多样性,又为与野生动物共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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