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将设有效期…拟“每10年更新一次”
不同证件规则各异致用户不便
统一最大字数:韩文19字、罗马字37字
政府决定为居民登记证也设定像驾驶证一样的有效期,制定一旦超过一定期限就需重新补发的国家身份证件运行标准。
行政安全部表示,7日已与外交部、法务部、警察厅等负责身份证件的主管部门协商,制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身份证件运行标准方案。
该标准方案的适用对象为政府签发的7种证件:居民登记证、青少年证、国家报勋登记证、护照、驾驶证、残疾人登记证、外国人登记证。
目前,各类身份证件的运行标准和方式各不相同,使用者不断反映不便,也被指出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驾驶证的有效期为10年,但居民登记证没有有效期,因此仍在使用签发超过20年的居民证,导致有时难以进行本人确认。
为此,行政安全部决定为居民证也设定有效期,以实现身份信息的最新化,有效期拟与大多数海外国家一样定为10年。行政安全部方面表示:“需要修改《居民登记法》,必须在国会进行讨论,也会听取国民意见。”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拥有类似居民证这种身份证件的国家共有31个,其中只有韩国和哥伦比亚没有有效期。
政府还计划在所有国家身份证件上,完整标注国民和外国人的姓名。目前身份证件上可记载的韩文姓名最大字数各不相同:居民登记证为18个字,青少年证、驾驶证、残疾人登记证为10个字,护照为8个字,本月初以前的国家有功者证为14个字。
据悉,由于字数限制,驾驶证上姓名被不完整标注的人约有2.2万名。今后,身份证件上姓名的最大字数将统一为:韩文姓名19个字,罗马字姓名37个字。
另外,申请签发身份证件时提交的照片规格也将统一为与护照照片相同的横3.5厘米、竖4.5厘米。行政安全部计划从8日至28日通过行政预告征求国民意见,随后确定并实施身份证件标准。
行政安全部表示,国家身份证件运行标准一旦适用,使用身份证件的国民和外国人将更加便利,行政办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也有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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