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强制猥亵同团成员等罪名被起诉的前男子偶像组合成员,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9庭(审判长 Kim Seungjeong)于30日以强制猥亵及类强奸罪起诉的前六人男子偶像组合成员A某(25岁)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责令其完成8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


首尔瑞草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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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控在2017年至2021年间,在宿舍和练习室等场所多次触摸同组合成员身体等行为而被起诉。案发后,A某已退出组合活动。


在审理过程中,A某承认强制猥亵罪名,但否认类强奸罪名。然而,当天合议庭认为“受害者的陈述具体且前后一致”,认定A某全部指控罪名成立。



不过,合议庭同时指出:“综合犯罪手法与次数、受害者年龄等因素来看,被告犯罪情节极为恶劣”,但也表示“考虑到A某大体上对过错进行反省,并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等情节,决定量处上述刑罚”,说明作出缓刑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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