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宝马车主警告:“别贴罚单” A4纸上写满辱骂警告
约定期限已过仍长期违停
车主留言称“因突然被拘留车辆被搁置”
仁川富平区一处公寓型别墅的居民,因一辆无故占用停车位长达约6个月的车辆而苦恼不已。
26日,网络社区Bobae Dream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公寓半年无端停车”的帖子,引发热议。根据自称为入住居民的A某所述,该别墅一层停车场自去年年底起就停着一辆宝马汽车。该别墅虽然装有道闸,但只要有车靠近就会自动抬杆,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出入。
这辆宝马就这样开进来停好后被任其放置,车身落满了白色灰尘,眼看实在不下去的A某向区政府举报。区政府工作人员于3月2日在宝马车上贴上了“废弃车辆移走命令”贴纸,处理期限为两个月后的5月2日。
然而,临近强制拖车日期时,车上又出现了一张新的纸条,写着:“因突然被拘捕,不得已将车子搁置不管。会在5月7日前把车开走。”
到了声称要把车开走的5月7日前后,一名女性来到现场,用湿纸巾和矿泉水清洗车辆。A某表示:“我以为终于要把车开走了,结果她只是把车挪到对面车位后又扔下不管,真是让人无语。”
此后,车上又被贴上另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会在5月13日前把车挪走,所以别再贴贴纸,你们这些XX杂种。在我杀了你们之前。”这是一张带有恐吓意味的纸条。
无端占位停车持续发生后,A某还曾向警方寻求帮助。但据A某说明,警方回复称目前没有可以立刻处理的办法。
强制拖车日期临近时,人们在车上发现了新的纸条,上面写着:“由于突然被拘押,只能将车辆弃置在此,将在5月7日前把车开走。” 图片由网络社区 Bobaedream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A某还接到告知,称可以以恐吓罪和业务妨碍罪提起控告,但他表示,居民们都害怕车主会做出什么事来,所以什么也不敢做。
A某诉苦称:“车主看上去根本没有把车开走的打算,而且因为车主是个有纹身的人,大家都不愿意出面,真的很头疼。”
有网友建议说:“去确认一下,小区停车场是否登记为经营性收费停车场。”但A某于23日通过追加发文补充称:“向管理处确认后得知并不是收费停车场。看来在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可做的。”
无端占位车辆,警方等公权力难以出手
另一方面,根据《汽车管理法》第81条第8款规定,无端放置汽车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可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但出现问题的这辆宝马,被确认是车主留下纸条并进行清洗等管理中的车辆,因此区政府或警方难以对其行使公权力。
与无端停车相关的案例中,去年6月,一名20多岁的驾驶员B某趁多户住宅无人管理、无住户在场之机,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该处,因而在一审中被判处50万韩元罚金。
B某的罪名是“建筑物侵入罪”。当时,房主发现B某无端停车后,给对方发短信要求挪车,但B某近“1小时”未予理会。该建筑并未另行安装停车道闸。
B某主张,自己只是把车暂时停在自有建筑一层架空层(仅用柱子支撑建筑、将地面层开放的建筑形式)的停车空间内,并无侵入建筑的故意,但审判庭认为:“从该停车场的形态及结构来看,其客观上明显是为建筑物的使用而提供的空间,外部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审判庭接着指出:“被告人至少对侵入建筑物持有间接故意。”并认定B某的嫌疑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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