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权委)26日表示,已建议在开展残疾人服务支持综合调查时反映视力残疾特性,国民年金公团已予以接受。
人权委于去年12月16日建议国民年金公团理事长,按照指导手册,充分反映针对视力残疾人的各项问题内容,对调查员进行职务培训等,制定并实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对策,以确保综合调查得以切实开展。
国民年金公团的残疾人活动支援服务,是依据服务支持综合调查表,对残疾人状况进行调查后,再对结果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提供服务。为实现综合调查的目的,有必要在测评时考虑残疾类型,但国民年金公团所属调查员未考虑视力残疾程度严重的情况,导致综合调查未能得到正确实施。对此,申诉人A某向人权委就该事项提出了申诉。
对此,人权委方面表示:“在行政程序及服务提供过程中,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适用了未考虑残疾的标准,给残疾人带来了不利结果”,并认定这属于对残疾人的歧视行为。
国民年金公团方面回复称:“为提高综合调查的专业性,我们已制定调查员入门课程及补修课程,并为加深对各类残疾特性的理解,制定了实施专业培训及残疾敏感性教育的方案。”国民年金公团今年2月针对165名调查员共开展了4次上半年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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