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郡公务员涉嫌收受施工企业财物被移送检方 View original image

因涉嫌从承包合同公司收受金品,庆尚南道咸安郡一名公务员被在不拘留状态下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


据咸安警察署24日消息,公务员A某被指控于去年9月在庆尚南道某施工企业办公室,以“提供便利”为名,从该公司相关人员处收受150万韩元。


负责污水处理工作的公务员A某当时担任郡厅发包工程的监理。


该公司在与郡厅签订承包合同并实施工程过程中,为了应对可能产生的民怨,请求其在处理相关事宜时予以关照,并向其递交了钱款。


警方今年3月接到咸安郡方面提交的相关控告书后展开调查,并表示A某在警方调查中已对嫌疑予以承认。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已查明A某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但未发现追加犯罪事实。”


咸安郡今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启动对A某的纪律处分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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