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保护义务,也完全可以开发防范恶意取消技术”
支付终端企业仅担责30%…受害文具店也因管理疏忽有责任

因“恶意取消信用卡结算”被利用而发生的数十亿韩元文具店盗窃案件中,关于信用卡刷卡终端管理公司也应向文具店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已在大法院最终确定。▶参见《亚洲经济》2022年3月5日《在同一家文具店10年间偷走价值50亿韩元“无人知晓”[瑞草洞法说]》报道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关。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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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24日消息,大法院民事第一庭(主审大法官 Park Junghwa)近期在位于首尔瑞草区的大型文具店H文具针对刷卡终端管理公司K社提起的50亿韩元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了“K社向H文具支付15亿韩元”的原审部分原告胜诉判决,并予以最终确定。


既是H文具顾客又经营刷卡终端公司的 Yang某,2010年得知在信用卡结算后利用特定程序可以偷偷取消结算批准。Yang某利用这一手法,在10余年间共约1400次从H文具盗取价值50亿韩元的文具用品。他将赃物转卖,用于挥霍生活费和娱乐消费。案发后被抓获的Yang某,2020年因诈骗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已确定生效。


H文具提起民事诉讼称:“负责信用卡查询批准等刷卡终端管理的K社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K社辩称:“这是利用技术盲点发生的罕见事故,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阻止Yang某这种手法的犯罪。”


一审认为,“不能认定K社对犯罪起到帮助作用,或违反了保护客户的义务,刷卡终端的薄弱环节在技术上也不可能被完全弥补”,因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上,金融监督院为解决本案中被利用的刷卡终端技术漏洞,2020年曾制定向终端机赋予15位专属编号等方案,但该方式对负责管理全国约30%刷卡终端的中小企业而言难以采用。


H文具提起上诉,二审则推翻了一审判断。合议庭表示:“K社有义务构建安全的服务系统以保护客户”,“开发解决技术漏洞的新软件并非不可能。”


不过,合议庭同时指出:“单日信用卡恶意取消金额超过1000万韩元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H文具对销售额管理更加细致,本可发现犯罪行为,但其疏于管理,扩大了损失”,因此仅认定K社对全部损失金额的30%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虽由K社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二审判断正确,维持了原判并予以最终确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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