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 Deokyeon 团伙股价操纵事件”后拟加强现行法
距全体会议表决尚需时日…修法难以适用于 Ra Deokyeon 团伙

11日,在国会举行的政务委员会会议上,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Kim Juhyun 正在回答议员的质询。照片由韩联社提供

11日,在国会举行的政务委员会会议上,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Kim Juhyun 正在回答议员的质询。照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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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La Deokyeon团伙的股价操纵事件,国会将彻底修订目前如“棉棒惩罚”般软弱的现行法律。将强化对一切类型的不公正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把不当得利的计算方案上升为法律。进一步还将制定补充装置,防止一般股东在不公正交易行为过程中遭受损失。国会政务委员会的方针是,力争在年内通过各议员提出的法案。但考虑到送交全体会议表决前所需时间等因素,修订法案内容适用于La Deokyeon等本次事件中主要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


股价操纵者最长10年禁止新开交易账户…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今后,股价操纵者将不得交易包括股票、衍生品在内的一切资本市场产品。利用他人名义账户进行的间接投资也将受到限制。Yoon Changhyun国民力量党议员提出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有关法律部分修正法律案(资本市场法)》的核心内容,是将不公正交易行为人排除在资本市场之外。股价操纵者在最长10年内,将被限制在资本市场内新交易一切金融投资产品以及新开账户。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将就个案决定限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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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n议员的法案特点在于积极动用行政制裁手段。股价操纵按类型可分为△利用未公开信息 △不正当交易 △操纵股价 △扰乱市场秩序等。占比最大的三大不公正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不正当交易、操纵股价)迄今主要依赖刑事处罚。如果Yoon议员的法案获得通过,预计在刑事审判期间,犯罪分子将难以重新在资本市场活动。


尤其是,一旦被指定为交易限制对象,同时将被限制担任上市公司和金融公司的董事及高管。无论违规行为人的职级高低,都可以被指定。即便在实施股价操纵犯罪时只是员工身份,只要违法程度较高,也将事先堵住其被任命为高管的可能性。若已在任高管,也可采取解除职务措施。该规定适用于包括KOSPI、KOSDAQ、KONEX在内的全部上市公司。金融公司则不论是否上市,一律适用。


金融投资业界一位高层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动用行政制裁,将不公正交易行为人排除出游戏场的制度得以建立,具有重要意义”,“预计这将有助于营造一种不容许‘破坏规则者’,由专业人士公平竞争的资本市场氛围。”


“以钱治钱”…罚款上限提至2倍,首次将不当得利计算方式法制化

在已提交的法案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Park Yongjin、Yoon Kwansuk共同提出的、来自共同民主党的“将不当得利计算方式法制化”提案。修正案中规定,不当得利是指通过股价操纵等非法交易所产生的总收入减去为进行该交易所支出的总成本之后的差额。首次在资本市场法中明确不当得利的定义及其计算方式,意义重大。


根据证券期货委员会汇总的资料,2016年至2020年5年间,与不公正交易相关而被告发或通报的案件中,不起诉率为55.8%。在与不公正交易相关的大法院(相当于最高法院)判决中(以2020年为准),实刑占59.4%(38人),缓刑占40.6%(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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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约有一半股价操纵者甚至不会被送上法庭。即便接受审判,每10人中就有4人以缓刑获释。这是有原因的。刑事处罚从立案到判决至少需要2至3年时间。更何况,作为有罪判决依据的“不当得利”计算方式并未写入法律,实际上很难对其进行法律审判。这也是即便有法在前,仍不断出现“棉棒惩罚”的原因。如果该修正案获得通过,预计犯罪收益越大,将面临越严厉的刑事处罚。


修正案还包括,对不公正交易行为人处以最高相当于不当得利金额2倍的罚款内容。如果难以计算不当得利,则将在50亿韩元以下的范围内处以罚款。


上述资本市场法修正案是在吸收4件议员提案(以Park Yongjin为代表提案2件、以Yoon Kwansuk为代表提案1件、以Yoon Changhyun为代表提案1件)的内容后,作为替代方案在政务委员会通过,并移交至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国民力量党政务委员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朝野双方已就法案达成共识”,“预计法案将在年内通过国会全体会议表决。”


但对于La Deokyeon团伙等近期引发争议的股价操纵者而言,修订法适用的可能性较小。因为法案最快也要到年末才能通过,且难以溯及既往。


内部人交易事前披露义务化

在本次股价操纵事件中受到关注的另一项法案,是“内部人交易事前披露义务化”。内部人交易事前披露制度的内容为:当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大额抛售所持股票时,须在至少30日至最多90日之间、由总统令规定的期限内,提前进行信息披露。目前,只要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就必须提交“股票等大额持有情况报告书”。新法案是将适用对象扩大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高管等内部人。


导火索是所谓“KaKao Pay套现跑路”事件。共同民主党议员Lee Yongwoo在去年4月提出了该法案,但因金融委员会以“仅凭在野党议员代表提出的法案难以作为国政课题推进”为由,导致政务委员会中朝野干事未能达成协议,该法案在政务委员会中被搁置逾一年。


重新引发关注的契机,是今年年初发生的美国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SVB)破产事件。当时包括首席执行官(CEO)在内的多名高管在破产前抛售所持股份,引发舆论争议,从而加大了法案通过的必要性。此后,又叠加了La Deokyeon团伙的股价操纵事件,推动法案审议提速。



资本市场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Hwang Sewoon评价称:“掌握高端信息的内部人,能够准确判断当前股价是否被高估或低估”,“如果将内部人交易事前披露义务化,有望缓解一般投资者在信息方面的劣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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