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吸食大麻的20多岁男子获缓刑
在家中吸食大麻的一名2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光州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审判长 Kim Sanggyu)23日表示,因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大麻)被起诉的A某(2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法院同时下令对其实施保护观察,并接受40小时的药物治疗课程。
A某被指控于2021年在全罗南道木浦自己的住所内,利用塑料饮料瓶和铝箔点燃大麻后吸食,因此被移送审判。
他还被控于2017年在首尔冠岳区某处向贩卖者支付金钱并收受约3克大麻。
合议庭指出:“毒品类犯罪具有秘密交易和投药的特性,查获并不容易,再犯风险较高,因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
同时表示:“被告购买并吸食大麻,罪责重大”,但“综合考虑其承认本案犯罪并表现出反省态度、此前无同类前科或超过罚金刑的前科等因素”,作出上述量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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