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净利润判断为5.2万亿
收益证券评估损益计入业绩被夸大
“将给出以CSM为假设的基准”
金融监督院强调,今年第一季度保险公司录得史上最高净利润,是在引入新会计制度后出现的“错觉效应”。分析认为,这是各类投资资产评估收益反映到净利润中的结果。金融监督院指出,有必要切实增强保险公司的实际财务实力,并严格做好风险管理。
21日,金融监督院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寿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的合并本期净利润约为5.23万亿韩元。这个规模比业界此前预测的7万亿韩元少近2万亿韩元。金融监督院提醒称,过度乐观的预期更接近于会计准则变更带来的错觉效应,应当予以警惕。
保险公司自今年起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和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规定,保险负债不再按销售时点,而是在评估时点按公允价值计量。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也从“收取保费时”改为根据提供服务的期间以摊销方式确认为收入,即改为“权责发生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则是将原会计准则中归类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收益证券,改为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式。虽然自2018年1月起已在金融业实施,但当时保险公司决定自今年起才正式适用。
金融监督院说明称,若剔除上述制度变更效应,保险公司今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02万亿韩元,反而低于去年第一季度的3.07万亿韩元。就寿险公司而言,剔除制度变更效应后的本期净利润为1万亿韩元,低于上年同期的1.42万亿韩元;财产保险公司则为2.02万亿韩元,高于去年第一季度的1.65万亿韩元。
解释称,由于寿险公司的收益证券规模约为财险公司的两倍,今年第一季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评估损益计入净利润,从而造成的错觉效应更加明显。金融监督院保险风险制度室室长Jung Hae-seok表示:“今年第一季度保险公司利润中,相当一部分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投资损益所形成的未实现收益。像股价那样每日波动的评估损益会因利率变动而大幅变化,难以用于分红,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警惕这种波动性,妥善管理风险和股利政策等。”
他还表示,从另一角度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在今年才适用,反而是件好事。如果在债券市场大幅震荡的去年就引入该准则,那么评估损失将立即反映到当期净利润上,即便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重大变化,也可能在表面业绩上出现“业绩暴雷”。
他同时提及近期引发争议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项下的合同服务边际(CSM)“虚增”问题。合同服务边际是评估保险合同未来可获得利润的指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先确认为负债,之后在合同维持期间逐步摊销并计入利润。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以何种比例确认,因此也有舆论指出,部分公司通过主观解释来美化业绩。对此,金融监督院计划在本月内提出有关细化假设的指导方针。
Jung室长解释称:“在假设实报实销医疗保险的赔付率、无现金价值保险的退保率等时,我们并不会提出具体数值。用过去10年以上的赔付率统计来预测未来赔付率是合理做法,但部分公司仅采用在新冠疫情期间降低的赔付率来推算未来,这类不合理决策将受到限制,我们将通过提出原则来加以规范。”
与此同时,金融监督院还表示,将针对在财务报表上出现预估与实际差异(根据基础假设得出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的差值)较大的公司,定期检查其基础假设的合理性,并持续关注其投资损益波动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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