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在车里睡着…车辆前行数米
“只是为开空调才打火 没有开车”

一名因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行驶数米而被起诉的二十多岁男子,被法院判决无罪。原因在于其“有意驾驶”的事实未被证明。


据联合新闻社20日报道,A某于去年9月10日凌晨5时左右,在忠清南道锦山郡一处餐馆饮酒后,与朋友一起上了停在餐馆前的自己的车。A某在车内睡着后醒来,到附近小便后又重新上车,此时车辆刹车灯等多次亮起又熄灭,反复几次后突然熄灭,车辆向前滑行了数米。由此,车辆撞上了摆放在餐馆前的花盆和空调室外机等物品,造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A某仍与朋友一起待在车内。之后,附近一名商人于当天上午7时30分左右发现A某的车辆,并向警方报警。出警的警方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A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130%,超过驾照吊销标准(0.08%)。A某因此被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罪名起诉。

“喝了酒却不是酒驾”?法院为何判无罪 View original image

在审理过程中,A某陈述称:“因为叫不到代驾,就在车里睡觉,睡着后只记得为了打开空调而启动车辆,但没有驾驶的记忆。早上醒来时发现车已经撞上了店门前的物品。”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庭法官 Jang Minju 近日综合当时道路状况和大法院(最高法院)判例等因素,对A某宣告无罪。


Jang 法官表示:“考虑到该道路为有坡度的下坡路等情况,存在误触变速杆等装置的可能性”,“如果被告是有意驾驶车辆,那么在发生事故后,他不太可能将车辆就那样放置不管而继续睡觉。”


此前,大法院曾于2004年4月作出判断称,在没有让汽车行驶的意图下误触变速杆导致车辆移动,或者由于停车状态不稳和道路条件等原因致使车辆移动的情形,不属于‘驾驶’行为。



检察官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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