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是烂大学才当下士”的副士官发言…法院认定构成侮辱
一名因侮辱上级而被降级处分的士兵提起撤销处分的诉讼,但被驳回。
18日,大邱地方法院行政第一部(审判长 Chae Jeongseon)对因侮辱上级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士兵A某,针对陆军第2快速反应师团201快速反应旅火器连连长提起的“撤销降级处分”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
A某于2021年6月至7月在该部队以上等兵身份服役期间,先后5次侮辱4名上级,之后在去年3月已为兵长时,因违反服从义务而被处以降级处分。
在一次事故预防教育集合中,中士B某指示追加摆放椅子时,A某说:“那家伙算什么,竟然在那儿发号施令?”对于直属上级少校C某,他还拿其与其他上级比较称:“像那样还能升什么官。”
他还在宿舍里谈及一名下士时说:“不就是因为是‘三流地方大学出身’,所以才只能当职业下士吗?”A某主张,自己并未侮辱上级,纪律处分是对其公益举报的报复措施,因此提起诉讼。
他还称,对其作出了最高程度的处分,属于逾越并滥用裁量权的行为。A某在军检方面则被作出不起诉处分。
合议庭表示:“可以认定原告通过损害上级的社会评价或表达轻蔑情感等方式侮辱了上级”,“难以认为该纪律处分是对公益举报的报复措施,或明显不当,以致根据社会通念显著丧失正当性”,并以此说明驳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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