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复诊为中心并禁止药品配送
保健福祉部:“尚非最终方案…将在实施前敲定”

政府确定自下月起,非面对面诊疗原则上仅限复诊患者使用。患者必须向平台提交能够证明复诊事实的医疗数据,药品也需由本人直接领取,因此预期非面对面诊疗使用者将大幅减少。平台业界吐露,“照这样下去,今后行业将会一家接一家倒闭”。


非面对面诊疗资料照片。联合通讯社供图

非面对面诊疗资料照片。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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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健福祉部为弥补危机阶段下调(严重→警戒)所产生的立法空白而提出的《非面对面诊疗试点项目推进方案》,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暂时允许的多种非面对面诊疗形式将大部分消失。首先,初诊只在有限范围内被允许,方案的核心是设定期限的复诊为主。例如,在A医疗机构接受过面对面诊疗的慢性病患者,可在1年内于同一医疗机构接受非面对面诊疗,其他疾病患者则可在30日内于同一医疗机构接受非面对面诊疗。然而,目前尚不确定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是否会开展非面对面诊疗,而且有意见指出,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之外,其余患者的非面对面诊疗使用周期被设定得过短。


接受过面对面诊疗的患者,如预期在一定期限内将接受非面对面诊疗,需事先向医疗机构索取医疗信息。医生将根据从非面对面平台获得的患者信息,判断其是否属于非面对面医疗的适用对象。远程医疗产业协商会相关人士表示:“尚未就作为连接医生与患者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接收医疗信息是否在医疗法上可行进行讨论”,并称“此次试点项目中,产业界究竟被赋予了什么角色,我们并不清楚”。


不过,对第1至第4级法定传染病确诊患者、居住在岛屿和山区的居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则允许初诊。为解决近期因儿童感冒患者激增而出现的“儿科就诊难”问题,曾讨论在节假日和夜间允许儿科青少年初诊的方案,但暂时因医疗界反对等原因未被纳入。对此,某育儿社区上出现了“不仅如此,儿科‘排队抢购’只会更加严重”“请年假已不可避免”等不满声音。


药品需由患者或监护人亲自前往药店领取。这是根据医药界关于滥用和错配药物风险的意见作出的规定。平台不得为患者自动分配药店,而必须向用户展示其附近所有药店。关于例外允许药品配送的对象范围,仍需进一步讨论。一名非面对面诊疗平台使用者B某表示:“今年年初感染新冠时,全身肌肉酸痛,根本出不了门,当时是通过快递收到了药”,“如果必须亲自领取,那就没有必要特意进行非面对面诊疗了”。



保健福祉部表示,此次在党政协商中制定的推进方案并非最终版本,将在下月1日试点项目正式实施之前,吸收专家意见等,制定最终方案。然而,相较此前暂时允许、且有大量患者使用的非面对面诊疗服务,出现一定程度的退步已难以避免。某产业界相关人士称:“为了按照修改后的指引搭建服务,需要追加聘用开发人员等,一切都十分紧迫”,“政府在制定指南前至少有2年的时间,但在此期间几乎未与产业界沟通,就仓促发布方案,这一点令人遗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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