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州首现后扩至10处
加强偶蹄类养殖场防疫管理
为防止口蹄疫扩散,政府决定在20日前对全国所有饲养偶蹄类动物的农场实施口蹄疫紧急疫苗接种。对未履行接种义务的农场,将处以罚款,并计划不向其全额支付扑杀补偿金。
17日,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为使偶蹄类家畜形成充足抗体,将在20日前完成对全国偶蹄类农场的口蹄疫紧急疫苗接种。
口蹄疫自本月10日在忠清北道清州市一处韩牛农场首次发生以来,截至目前,已在清州市和曾坪郡的9处韩牛农场及1处山羊农场发生。
农林畜产检疫本部推定,这10处发生口蹄疫的农场均在首次发病申报之前已被境外输入的病毒感染,主要发生在因疫苗接种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抗体未能良好形成的个体上。
为此,农林畜产食品部首先正在实施紧急疫苗接种。为确认是否接种,将以市郡为单位,由公聘兽医、畜协职员和家畜防疫官等组成紧急接种核查小组并加以运作。用于监测疫苗抗体阳性率的检测比例也将从饲养头数的4%提高至8%。同时,对未履行紧急疫苗接种的农场,将处以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款,并在支付扑杀补偿金时减扣100%。
对于发生地区市郡(忠清北道清州、曾坪)及其周边7个市郡的牛类品种,将在考虑高危地区紧急疫苗接种完成和抗体形成期限(2周)的基础上,自本月16日至30日限制为期2周的移动,并关闭家畜交易市场。
检测和监测工作也将加强。地方自治团体为及早发现疑似发生口蹄疫的农场,将在本月17日前完成发生市郡的临床检查和精密检查,此后每周追加实施1至2次临床检查。对相邻7个市郡,则在完成偶蹄类农场临床检查后,每周实施1次临床检查并进行电话监测。
为阻断境外口蹄疫病毒传入国内,也将强化边境检疫。将加强对东南亚等口蹄疫发生国家航线旅客携带畜产品的检疫,并自本月22日起,对特快托运货物实施为期3周的与海关联合统一检查。同时,还将加大对面向外国人的食品销售店非法销售走私畜产品的查处力度。
农林畜产食品部次官 Kim Injoong 表示:“防疫相关机构及地方自治团体务必迅速、全面地推进紧急追加疫苗接种,防止口蹄疫扩散”,并称:“同时要切实落实临床和精密检查、移动限制措施,以及对农场及其附近道路的集中消毒和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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