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人格权受侵害”…判赔700万韩元
据悉,前总统 Moon Jaein 的儿子 Moon Junyong 就前自由韩国党中央选举对策委员会发言人 Jeong Jungil 发布印有自己头像的通缉海报一事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二审中也部分胜诉。
17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3部(首席法官 Moon Gwangseop、Jeong Mungyeong、Lee Junhyeon)于本月12日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判决,判令前发言人 Jeong 向 Moon 赔偿700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在涉案海报及简报中,并未列举足以判断是否存在特惠录用等问题的具体事实关系或情节,却使用了‘通缉’、‘出没’等过于侮辱性的表达”,“即便有力总统候选人之子涉嫌享受特惠这一点本身可视为公共关切事项,但仍难以认定其本人已直接成为‘公职人物’。”
前发言人 Jeong 于2017年5月第19届总统选举前夕,因 Moon 在韩国雇佣信息院疑似享受特惠录用的争议被曝光,公开了一张写有“Moon Junyong 全民通缉”的海报。海报上附有将眼部打上马赛克的 Moon 照片,并配有“Moon Jaein 之子,就业界的神话”“自由耳环之灵魂”“先找人要紧”等字样。
前发言人 Jeong 还在中央选举对策委员会简报中表示:“宣布对 Moon 进行全民通缉。认为不应再有含着金汤匙者通过不正当特惠被录用这一腐败继续存在的国民,请立即进行举报。”
对此,Moon 向前发言人 Jeong 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000万韩元。一审合议庭认为,涉案海报和简报仅属要求其就相关疑惑作出说明的意见表达,不构成名誉毁损,但因使用了过度侮辱性的表述,侵害了其人格权,遂判令赔偿7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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