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后有望实现保险金即时理赔申请
允许在计算机系统上便捷申领实报实销医疗保险金的法案,时隔14年终于跨过国会门槛。出于对医疗界强烈反对的顾虑,法案并未最终确定由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担任申领信息中继机构,而是改为日后通过总统令予以规定。
16日召开的国会政务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一小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为简化实报实销医疗保险理赔申领程序而制定的《保险业法》修正案。自2009年国民权益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并首次发起法案以来,时隔14年才迈过第一道关口。此后,该法案还将经过政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法制司法委员会及国会全体会议等程序,预计最终获批通过。
法案施行后,消费者无需经历复杂程序,仅需在就诊后向医院提出请求,即可申领实报实销医疗保险金。因为医院可以代替消费者,通过专业中继机构向保险公司传送各类单据。此前,消费者必须将非医保报销治疗记录打印成纸质材料,再通过传真发送,这一过程被指多此一举。保险公司方面也需要将收到的纸质材料重新录入系统,并反复进行支付保险金的流程。
不过,负责传送医疗数据的代办机构(中继机构)尚未确定,将在今后通过总统令加以规定。虽然曾讨论由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承担该职能,但由于医疗界的强烈反对,每次讨论均告流产。医疗界认为,一旦基层及中小医院的非医保诊疗明细流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政府和保险公司就可能据此对相关费用进行管控。作为替代机构,保险开发院目前被提及为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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