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型公寓也要监管”……蔚山市推进集合建筑管理支援制度
9月《集合建筑法》实施,助力预防纠纷与保障居住稳定
蔚山市将为办公型公寓等集合建筑的系统化管理构建行政支援体系。
据蔚山市介绍,过去10年间,受单人家庭增加等因素影响,用作居住的办公型公寓、商住两用楼等集合建筑数量增加了两倍以上。
由此产生的管理费、质量缺陷维修等与集合建筑相关的民愿咨询在2020年为110件、2021年为112件、2022年为138件,每年都在增加,但由于现行法律存在公共管理的盲区,难以提供系统化支援。
不过,近日以强制编制会计账簿、新设地方自治团体首长的监督权等为主要内容的《集合建筑法》完成修订,并将于今年9月29日实施,预计今后有望实现更加高效、公正的管理。
蔚山市也将为应对修订后的法律,通过编制操作手册、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运营咨询支援团等方式,提高集合建筑管理的效率。
为预防集合建筑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将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修订集合建筑标准管理规约 ▲开展集合建筑相关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制作并发放指南手册等。
在因管理费等集合建筑管理问题发生纠纷时,将通过▲运营集合建筑纠纷调解委员会 ▲与专家共同运营咨询支援团等方式,强化纠纷调解功能。
此外,还计划通过▲制定有关集合建筑管理的条例 ▲在市政府网站开设相关栏目 ▲对有功人员予以表彰等措施,不断夯实行政支援基础。
蔚山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直处于私人领域管理状态的集合建筑,我们将通过积极而系统的支援,预防纠纷和矛盾,全力营造市民安定的居住生活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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