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预谋犯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因认为家人无视自己而残忍杀害妻子和两名儿子的所谓“光明三母子杀人案”凶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12日,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第2部(审判长 Nam Cheongyu)以杀人罪对被羁押起诉的A某(46岁)判处无期徒刑。合议庭同时下令对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30年。
主张失忆、多重人格……“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量刑理由
因涉嫌于2022年10月杀害妻子和两名十几岁的儿子而被申请逮捕令的40多岁男子A某,正步入位于京畿道安山市的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接受逮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合议庭指出:“被告事先预谋犯罪,作案手段残忍到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并且存在再犯风险和暴力倾向。”
A某在审理过程中声称“8年前失去记忆,最近才恢复记忆”、“我的人格有3个”等。然而据悉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其“精神状态正常”。
对此,合议庭补充称:“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的结果未发现属于精神病理学问题的特性,但(被告)有精神科就诊前科,难以完全排除这些精神问题未对犯罪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同时表示:“作为被害人的配偶在目睹子女被凶器刺伤、逐渐死去的过程中丧命,而被告在犯案后还将责任转嫁给被害人”,“遗属们恳请判处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要求严惩”,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实施了周密预谋的犯罪
A某于去年10月25日20时10分左右,在自己居住的京畿道光明市一处公寓内,因认为妻子(当时42岁)和两名儿子(当时分别为15岁、10岁)平日里无视并顶撞自己,预先准备钝器和凶器,将三人杀害,被以杀人罪名拘捕起诉。
A某自2020年辞职后一直无固定职业,与妻子频繁争吵,与子女关系疏远,家庭矛盾日益加剧。其间,在案发前三周,大儿子未经允许穿着他的拖鞋外出,他为此大为恼火,对其破口大骂,并表示就是在那时下定决心杀害家人。
为掩饰自己的罪行,A某在行凶前利用闭路电视(CCTV)监控死角潜入家中,先后杀害大儿子、妻子和小儿子。作案后,他在网吧看了约2小时漫画后返回家中,随后一边哭喊“一出门再回来就发现家人都被刀刺死了”,一边拨打119报警。
A某在3月30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上表示:“这一切都是因我的过错而发生”,“我也不会提起上诉。”检方则表示:“应当判处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使其永远与社会隔离”,并求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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