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侮辱国旗等被起诉…检方求刑1年6个月监禁

太极旗与日本国旗。图片与报道内容无关。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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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一名三十多岁男子求处实刑,该男子在我国因日本而丧失国权的“庚戌国耻日”(即1910年庚戌年8月29日)当天焚烧太极旗并悬挂日本国旗。


11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7单独合议庭,由Lee Juyoung 法官审理的本案结案公判中,检方以侮辱国旗等罪名,求处被告A某(36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


A某的辩护人在最后辩论中表示:“被告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深刻反省”,“希望法庭考虑到其因精神疾病而一时冲动实施犯罪,予以从轻处理”,恳请宽大。辩护人接着称:“由于在示威场合经常出现损毁国旗的画面,被告误以为这是表达自由所允许的范围”,“其在犯案后已认识到这类行为会引发问题,正在反省”。


A某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通过这次事件,我认识到一旦犯罪必然会被抓获,世上没有秘密”,“今后绝不再犯罪,会积极接受治疗,努力不再做出冲动行为”。



A某被控于去年8月29日凌晨1时24分左右,潜入仁川市一所中学,将国旗旗杆上悬挂的太极旗降下,用红色笔写下“独岛是日本的领土,Yu Gwan-sun XXX”的字样并焚烧部分旗面,随后被在不羁押状态下起诉。当时A某还在该旗杆上用日本国旗替换了太极旗。A某作案当天正是“庚戌国耻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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