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畜产食品部预告《农地法实施规则修正案》
明确“露台、阳台等也计入总建筑面积”
每3年核查违法扩建等违规事项
政府决定为防止将农用简易棚当作田园住宅或别墅等方式使用的违法案例,明确相关规定。现行法律虽禁止将农用简易棚用于居住目的,但相关标准并不清晰,此次则是具体细化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
11日,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已制定包含上述内容的《农地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并将从下月起至19日为止进行立法预告。
近期,审计院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临时建筑物(农用简易棚)安装及管理实态”审计,并曾向农林畜产食品部通报“制定农用简易棚形态标准等,补充完善农用简易棚安装要件”等的必要性。
对此,农林畜产食品部拟通过施行规则,明确整顿《农地法》中有关农用简易棚的规定,使其依照立法本意加以利用,同时改善和补充地方自治团体在农用简易棚事后管理方面的局限。
农用简易棚是为直接从事农业作业而设置,用于存放农资、对收获的农产品进行简易处理,或在农作业中短暂休息的设施(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禁止用作居住场所。由于其属于不适用消防标准的临时建筑物,在其中居住在火灾等安全事故方面尤为脆弱,并且有可能被用作规避“一户两套住房”限制的手段,农林畜产食品部对此表示担忧。
实际上,今年3月,农林畜产食品部以近期农用简易棚大量增设地区为重点,会同地方政府联合检查农用简易棚安装实态,结果显示,在共252处检查对象农用简易棚中,有129处、即51%被违法加建为居住用途,或未正常耕种而被非法用作庭院、停车场等。
为此,农林畜产食品部决定,若以农用简易棚为地址办理迁入登记,或在农作业中于夜间睡觉、住宿,亦或在无农作业的情况下将其用作休闲设施等,超出“短暂休息”范围的行为,将被视为居住行为。休息空间面积超过建筑物地面面积25%的情况亦作同样认定。
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查获此类违法行为,将首先听取农用简易棚所有者的陈述,如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将下达整改措施。若在整改期限届满后违法行为仍未消除,将下达恢复原状命令,并按农用简易棚面积的25%,以公告地价为基准征收履行罚款,若所有者仍不履行,将被移送警方。”
同时,修正案规定,安装农用简易棚时,应作为依据建筑法、可恢复为农地原状的临时建筑物进行申报。其目的是防止以建筑物名义申报农用简易棚,导致农地被破坏或被永久用作别墅等。另外,若以临时建筑物申报,根据建筑法,每3年必须确认是否存在违法加建等违规事项,从而可定期与《农地法》进行交叉检查。
为防止农用简易棚被违法扩建,修正案在施行规则中明确规定,建筑法上在计算总建筑面积时可予以排除的露台、平台等附属设施,应计入农用简易棚的总建筑面积。
农林畜产食品部今后将通过整顿全国农地台账,掌握农用简易棚的安装实态,并通过与相关部门协作等方式,强化事后管理。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Park Sujin表示:“通过此次制度完善,补充不够完善的农用简易棚相关规定,一方面预防作为临时建筑物的农用简易棚中发生安全事故,另一方面也将加强支持,确保在实际工作中事后管理不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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