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管理器材运用规定》修正案行政预告
耗能效率等级管理品目增至40个

自明年7月起,洗碗机、移动空调以及大容量衣物烘干机也必须标示能源效率等级(1~5级)。由此,按能源效率等级管理的品目将由目前的34个扩大到40个。


产业通商资源部10日表示,将自11日起就《效率管理机材运用规定》部分修正案进行行政预告。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近期市场普及率快速上升的洗碗机、移动空调等为效率管理机材,并强化现有管理品目如空气净化器等的能源效率标准。


通过本次修订,▲洗碗机、移动空调、大容量衣物烘干机将作为新对象纳入能源效率等级制度;▲现有管理品目空气净化器、电热冷热饮水机、除湿机、机顶盒的能源效率标准将予以强化;▲原本通过待机功耗削减制度管理的计算机、复合机以及属于高效认证制度对象的直管形LED灯具和泵,将移交至能源效率等级制度,重新设立能源效率标准。


产业通商资源部通过本次行政预告,将新增近期在短时间内消费者需求急剧增加、销量超过45万台的洗碗机,以及因单人家庭增加而需求上升的移动空调等品目。对于目前已纳入管理的衣物烘干机,将与洗衣机相同,把适用对象扩大到标准烘干容量25公斤的大容量机型,以强化对大容量家电电力消耗的管理。


同时,还将强化既有品目的效率标准。从明年1月起,将上调空气净化器、电热冷热饮水机、除湿机、机顶盒4个品目的效率等级标准和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以增强对高效产品的区分度,并推动低效产品退出市场。


空气净化器将把直流产品和网络连接产品也纳入管理对象,并将一级能效标准上调10%。即热式电热冷热饮水机将从现行的等级体系转为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体系;储水式电热冷热饮水机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相当于五级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上调8%。除湿机方面,将把标签上标示的“测定除湿能力”这一项目,改为消费者更易直观理解的“日除湿量”概念;同时,将一级能效标准上调4%,二级标准上调15%。机顶盒方面,将把现行只需满足主动待机模式或被动待机模式效率标准中任一项即可的规定,修改为必须同时满足主动与被动待机模式两项标准,以强化待机时耗电管理并提升消费者便利性,并将根据市场技术发展情况部分上调最低能源效率标准。


对于制度移交品目,也将新设效率标准。通过待机功耗削减项目管理的计算机、复合机,将自明年7月起移交至具有强制力的能源效率等级制度。将为计算机的年度耗电量设定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对复合机则根据每周耗电量赋予效率等级标准,以便综合管理其待机功耗及使用中耗电量。


此外,将把作为自愿制度的高效认证制度品目中的直管形LED灯具(外置转换器型)及泵,自明年7月起移交至能源效率等级制度,以强化耗电管理并促进节能技术开发。



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轻消费者和业界在公告修订方面的负担,我们经过多年利益相关方意见征求及公听会程序,制定了效率标准修订(草案)”,“为便于企业生产符合上调标准的产品,计划在制度首次实施前给予至少6个月的宽限期”。

明年7月起 洗碗机和移动空调必须标注能效等级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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