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足球打假球”多名教练撤回上诉 处分最终确定…仅凭迹象即被认定
在仅仅18分钟内三球差的比分被逆转、引发“假球疑云”的“高中足球假球”事件中,涉事主教练的重罚最终被确定。即便没有直接证据,仅凭客观情形和相关人员陈述也可以认定存在假球行为的判例由此留下,今后将会对类似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
因涉嫌在2019年高中足球大会中操纵比赛结果的两名教练,已撤回其针对大韩足球协会提起的、请求确认纪律议决无效的上诉。照片与报道内容无关。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据《亚洲经济》10日采访结果显示,前再玄高中足球部主教练 Lee Chan-haeng 和前天安第一高中足球部主教练 Park Heewan,于今年3月对大韩足球协会提起的“撤销停赛7年处分确认之诉”上诉已予以撤回。两名主教练在二审败诉后向大法院提起上诉,但因撤回上诉,“因操纵比赛被停赛7年”的处分由此最终确定。
两名主教练因在2019年8月15日于庆南陜川举行的第55届秋季韩国高中足球联盟赛小组赛第三场比赛中,进行了一场被怀疑存在假球的比赛,而受到协会处分。当时由 Lee 主教练率领的西再玄高中在与 Park 主教练执教的天安第一高中比赛中,一度在下半场初期以0比3落后,却在下半场第9分钟至第26分钟间连入四球,实现逆转胜利。韩国足球协会相关人士和家长之间流传着“天安第一高中是故意输给再玄高”的质疑。两名主教练是檀国大学校友这一事实也被指出,使对假球的怀疑进一步加深。足球协会随后开展真相调查,并对两名主教练作出停赛7年的处分,两人则向法院提起撤销处分之诉。
一审认为“证明存在假球行为的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处分,但负责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第34-2民事合议庭推翻了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在法律界也备受关注。一般假球案件往往是在相关人员之间事先存在金钱交易,并以此为基础实施,而二审合议庭在缺乏金钱往来等直接证据、仅有可疑情形的情况下,仍然认定存在假球行为,并判断处分正当。
二审合议庭称,“观赛的比赛监督官、裁判、教练、家长及其他足球相关人士都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假球疑虑”,因此认为具有客观性。合议庭还指出,“在比赛时间还很充裕的情况下,天安第一高中却特意将7名主力球员换成经验不足的一年级球员,这一做法极为罕见”。合议庭也注意到,除去比分被逆转的那18分钟之外,在其他时间段内,天安第一高的后卫都积极盯防再玄高的前锋;而在逆转时间段内,则判断其表现看上去像是刻意不进行防守。对于 Park 主教练提出的“是为了下一场比赛进行体力分配”的主张,合议庭认为“难以令人信服”。合议庭还考虑到,足球协会并非侦查机关,难以取得直接证据这一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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