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部向外交通商统一委员会作现状报告…讨论修改脱北者法
“将重大犯罪脱北者移交侦办…引发司法公信力问题”

统一部长官Kwon Youngse再次强调,对于犯下重大犯罪的脱北者在尝试入境时,由国内侦查机关进行调查委托的相关法律,“即便存在局限,也有其必要性”。这是为防止“脱北渔民被强制遣返北韩”事件重演而制定的《北韩离脱居民法》修正案中所包含的修订内容。


Kwon部长官在9日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现状报告中,就目前滞留在外统委的《北韩离脱居民法》部分修正案表示:“将(犯下重大犯罪的脱北者)送往一个无法确保司法制度可信度的地方,反而可能会成为问题。”


9日下午,统一部部长 Kwon Youngse 在国会举行的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报告。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9日下午,统一部部长 Kwon Youngse 在国会举行的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报告。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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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民主党议员Hwang Ui提出的“没有北韩的协助,是否能够进行调查”的质疑,他反驳称:“实际上,确有在北韩或第三国发生的犯罪,经过我国司法制度审判并最终被判有罪的案例。”他接着表示:“固然会有多种限制”,但“在有限范围内,还是在国内司法制度之下进行审判更为妥当”。这被解读为,鉴于无法信赖北韩的司法制度,有必要在韩国国内处理相关事案。


Kwon部长官表示,“如果不是具有政治意义的犯罪,而是行政或交通类犯罪,那么在其所属社会接受处罚也可能是合适的”,并指出,“但即便是犯罪人,如果他表明要向南方投诚并留下来,仅仅因为其是犯罪人就把他送回北韩,这是有问题的。”对于“普通轻罪犯可能会自称是政治犯”的担忧,他表示:“并不是当事人一味坚持,我们就能予以承认”,“需要综合犯罪性质及其他各种情况,进行客观判断”。



《北韩离脱居民法》修正案中规定:“统一部长官对于入境韩国的北韩离脱居民中,属于国际刑事罪犯、杀人等重大非政治性犯罪人等重大犯罪者,如有必要,可经北韩离脱居民保护及定居支援协商会审议后,向侦查机关提出调查委托,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此前在2019年11月,两名北韩船员杀害16名同伴后脱北并表明投诚意愿,但当时文在寅政府拒绝其投诚,将其驱逐回北韩。统一部的立场是,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制定了该修正案,而关于调查委托条款,则是为弥补当时出现的“若接纳凶恶犯投诚,将没有适当处罚手段”的主张而采取的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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