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生产工厂最高可享35%投资税额抵免…被指定为国家战略技术
预告修订《限制税收特例法》施行令和施行细则草案
电动车工厂进行设备投资时,最高可享受35%的投资税额抵免。此前通过修改《限制税收特例法》,已将电动车等未来型运输工具纳入国家战略技术,本次通过修改实施令和实施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范围和对象。
企划财政部9日表示,以此内容为核心的《限制税收特例法实施令》修正案将于10日进行立法预告,《限制税收特例法实施规则》修正案将于15日进行立法预告。本次实施令及实施规则修正案,是扩大国家战略技术投资税额抵免等相关《限制税收特例法》修法的后续措施。
首先,企划财政部通过修正案扩大了国家战略技术及商业化设施的范围。未来型移动工具领域中,电动车生产设施以及电动车充电技术和设施等5项技术、3类设施被选定为适用对象。
税额抵免比例方面,大企业和中坚企业为15%,中小企业为25%。同时,相较于前3年年均投资金额,今年仅对投资增量部分额外给予10%的追加抵免(临时投资税额抵免)。据此,在电动车生产设施投资时,大企业和中坚企业最高可享受25%的投资税额抵免优惠,中小企业最高可享受35%的投资税额抵免优惠。
当天,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 Choo Kyungho 访问现代汽车蔚山工厂时表示:“对于电动车生产设施投资等,也计划根据《限制税收特例法》提供国家战略技术投资税额抵免优惠”,并呼吁汽车行业积极投资。对此,现代汽车为抢占未来型出行领域的全球主导权,宣布将在蔚山工厂新建规模为2万亿韩元的电动车专用工厂(今年第四季度开工)。
在氢能领域,以水电解为基础的清洁氢生产技术及设施等5项技术,以及将其实现商业化的设施将被追加纳入国家战略技术及商业化设施。同样,对相关技术及设施进行投资时,中小企业最高可享受35%的投资税额抵免。
此外,为刺激内需,企划财政部在文化公务推进费可在税前扣除的特例适用对象中,新增了游乐设施使用券、树木园和庭园门票、缆车使用券购置费用等。
同时,对将BBB+及以下公司债券纳入比例45%以上的公开募集基金,以及将BBB+及以下45%以上且A等级15%以上债券纳入的私募基金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和股息所得,将按14%的税率实施分离课税。对于期限在10年以上、持有至到期的个人投资用国债,在2亿韩元购入金额限度内的利息所得也将按14%的税率实施分离课税。此举旨在多元化国债需求,降低市场波动性。
本次修正案将在经过立法预告和法制处审查,以及次官会议、国务会议(针对实施令)等程序后,于6月初公布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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