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对共1310家进口水产品企业开展检查

由区、郡、国立水产物质量管理院及名誉监督员等共同推进

釜山市将从即日起至6月,对釜山市内的水产品进口企业、流通企业、零售企业等共1310家进口水产品相关企业开展“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识专项检查”。

“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识专项检查”

“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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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检查是由于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决定等事件,使消费者对进口水产品原产地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釜山市为集中查处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识违法行为而制定的措施。


为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市政府将制定检查计划,并与各区、郡以及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釜山支院、名誉监督员等建立有机协作体系,推进扎实有效的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未标注原产地、违反标注方法、虚假标注等违反《原产地标识法》的行为;重点检查品种则综合考虑进口数量、主要进口国、违规记录等因素,确定为:活真鲷、活石鲽、活海鞘。


市政府还将与专项检查同步,大力宣传自7月1日起,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识对象中将新增扇贝、青甘鱼、海鞘、黄姑鱼、鲍鱼等5个品种。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若虚假标注原产地,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亿韩元的罚金;若未标注原产地,将处以5万韩元以上、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市水产振兴科科长Lee Gukjin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们将对市民所担忧的进口水产品品种进行彻底的原产地管理”,“今后本市也将继续全力营造让消费者可以放心消费水产品的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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