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抵扣率制造业与餐饮业差别适用
税负加重 炒年糕用年糕涨价难以避免
食品制造业界:“应消除公平性问题并提高抵扣率”

[推高物价的监管]③“卖的都是炒年糕……年糕作坊缴税比餐馆还多” View original image

#. 在京畿道利川市经营一家加工大米和面粉、生产炒年糕用年糕的企业的柳某代表,每到一年两次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总是愁眉不展。用于原材料采购的农畜产品属于免税品,因此从国税厅可抵扣的金额不多。柳代表表示,原材料价格越来越高,一次性要拿出一大笔钱结算增值税,感到负担沉重。他无奈称,只能被迫提高向餐馆和超市等销售的炒年糕年糕价格。


为像柳代表这样主要以农畜产品为原材料的经营者,制度上设置了所谓“拟制进项税额抵扣”。经营者在购买原材料时,作为消费者要缴纳增值税。用这些原材料生产商品再出售时,由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缴纳增值税,原理相同。通常经营者向国税厅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当初购买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但像农畜产品这类免税品本身不含增值税,因此没有可抵扣金额。拟制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也承认经营者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视同已缴纳增值税”,以减轻其税负,是为了保护农畜产品产业和小微商户而设立的装置。


拟制进项税额抵扣是以免税品的进货金额为基础,乘以一定比例的抵扣限额和抵扣率来计算的。不过,食品制造业、餐饮业等不同业种的抵扣率并不相同。以食品制造业为例,年糕作坊、点心店、碾米业、制粉业等的抵扣率为5.66%,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3.84%,其他经营者为1.96%。在餐饮业中,应税娱乐场所经营者为1.96%,一般餐馆为7.4%(课税标准2亿韩元以下为8.25%),其他经营者为5.66%。与制造业相比,餐饮业的抵扣率相对更高。


食品制造业者一致表示,与餐饮业实行差别抵扣率有失公平。一家大米加工企业代表表示:“同样是用同样的原材料做成食品卖给消费者的自营业者,却给餐饮业更多税收优惠,这不合理”,“在本就因人手不足和设备老化而难以从事制造业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手。”以2019年为基准,拟制进项税额抵扣金额为2.8974万亿韩元,其中餐饮业占2.5138万亿韩元,占比达86.7%。

首尔江东区 Jinine Tteokbok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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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米消费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也有意见认为反而应当为制造业“加码”。韩国大米加工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食用米消费减少,必须将相当数量的大米转为加工食品,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对加工包括大米在内的农产品的制造业者提供税制支持,来扩大大米消费”,“当前正值大米点心、米酒等K-食品在全球扩散的最佳时机。”2021年,韩国大米加工食品对美国的出口额为7036万美元(约978亿韩元),比前一年增长21%;对日本出口则增加13%,达到1940万美元(269亿韩元)。



尹锡悦政府在去年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时期,仅部分接受了业界关于调整拟制进项税额抵扣的要求。同年7月,在不触动抵扣率的前提下,仅将抵扣限额从课税标准的40%~65%上调10个百分点至50%~75%。适用期限截至今年年底。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大多数中小和微型自营业者的销售额甚至达不到抵扣限额,根本享受不到任何优惠”,“只有提高抵扣率而不是抵扣限额,才能让大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商户都降低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稳定物价。”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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