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调解成立率比去年一季度提高了5.6个百分点。
中央劳动委员会23日表示,今年一季度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调解成立率为56.7%,比上年同期(51.1%)提高了5.6个百分点。
调解成立率是以调解处理件数为基数,扣除行政指导件数和撤回件数后,用调解成立件数相除得出的数值。
去年一季度共受理159件,其中69件调解成立,6件实施行政指导,18件撤回,调解成立率为51.1%。
但今年一季度共受理142件,其中68件调解成立,5件实施行政指导,17件撤回,调解成立率上升至56.7%。
劳动委员会认为,今年重点推进的积极性、预防性调解服务,提高了调解成立率,并对减少争议行为产生了影响。
实际情况是,今年一季度劳资纠纷发生10件,比上一年(15件)减少33%。
调解成立,是指在调解期间劳资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并撤回申请的情形,以及劳资双方共同接受劳动委员会提出的调解方案的情形。
劳动委员会解释称:“调解成立率的提升,主要得益于为克服10日这一较短调解期限,从调解申请之前起就运用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案(ADR)技术,积极利用准专职调解委员制度等,扩大积极性、预防性调解服务。”
大部分劳动委员会的调解成立率都有所提高,其中蔚山地方劳动委员会比上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达到90%。另外,庆北地方劳动委员会和釜山地方劳动委员会也分别录得86%、67%的较高调解成立率。
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Kim Taegi 表示:“要在10日这一短暂的调解期间内调处复杂的劳资纠纷,并非易事。今后将进一步扩大调解前后提供的积极调解服务,并提升劳动委员会调查官和调解委员的纠纷解决能力,以提高调解成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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