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擅离职守

仅以“想休息”为由无故缺勤11天的一名社会服务要员被判处实刑。


“就想休息”……无故旷工11天的社会服务要员被判处8个月徒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法官 Lee Youngjin)21日表示,以违反兵役法罪名被起诉的A某(23岁),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8个月有期徒刑。


在江原道春川市服役为社会服务要员的A某,被指控于去年6月在没有其他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以“想休息”为由无故缺勤11天,因此遭到起诉。


一审合议庭指出:“被告在2021年12月因违反兵役法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在缓刑期间却再次犯罪”,遂判处其8个月有期徒刑。



审理A某量刑不当主张的二审合议庭表示:“即使综合考虑被告在上诉理由中主张的各种情形,也不能认为原审的刑罚过重而不当”,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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