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委本月21日召开党政协商会
消费者损失巨大的“暗黑模式”将被禁止
玩弄欺骗性营销手段的经营者将向消费者公开
今年上半年内制定“暗黑模式指南”

A某近日为享受“电影30日免费观看”优惠而注册了某网站。广告宣称在体验期内可随时注销会员,他因此放心加入,但真正进入主页后却难以找到注销程序,便一拖再拖。随后,他收到该网站发来的提醒,称已转为付费服务并完成扣款。A某向客服中心提出抗议,但客服人员表示:“这些内容在注册时都已同意,已支付的金额很难退款。”


B某通过应用程序(App)搜索暑期度假时入住的住宿设施时,遭遇了离谱的情况。明明页面上标注的是每晚20万韩元的住宿,但进入结算页面后,价格却变成了25万韩元。事后才发现页面小字标明会另外加收税金和服务费。B某表示:“感觉是被低价给骗了。”


要根除“线上钓鱼”……公正委推动修改电子商务法 View original image

公平交易委员会为规范“暗黑模式”(障眼法式营销手法)挥刀整治。由于经营者的巧妙营销手法导致消费者受害和不满不断累积,加之舆论要求竞争当局必须拿出对策。只是考虑到过于广泛的规制可能连正常营销也一并打击,政府计划同时推进市场的自律性改善。


公平交易委员会21日在党政协商会上汇报了《保护消费者免受线上暗黑模式侵害的政策方向》。所谓暗黑模式,是指为了让消费者在非本意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定,而被精心设计出来的网页或应用程序(App)界面。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暗黑模式问题十分严重,决定对经常出现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方向,以便有效遏制。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可能严重引发消费者损害的暗黑模式分为13类。其中,将免费服务转为付费服务或上调订阅费却不告知消费者的“隐藏续订”等6类行为,将通过修改《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因为现行法律在监管方面存在局限。尤其是针对隐藏续订行为,美国和欧洲联盟(EU)也正纷纷制定监管方案。对此,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在研究在《电子商务法》中新增禁止暗黑模式行为的条款,或赋予经营者在提高月度订阅费前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法律下也可以适用《电子商务法》中关于对消费者欺骗和虚假行为的条款”,但同时指出:“各种类型的隐藏续订行为正在扩散,而法律支撑却难以及时跟上。”并称,“一旦国会展开讨论,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将积极配合推动。”


在立法完成之前,政府层面将率先推进可行的政策。政府计划与消费者院及消费者团体一道,对大量使用暗黑模式营销手法的经营者是谁、主要使用哪些手法进行比较分析并向社会公开。通过这一方式,帮助消费者在使用网络商城和移动应用的过程中作出理性选择,并引导经营者自觉克制障眼法、诱饵式营销。



推动市场自律改善的努力也将同步进行。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在上半年内着手制定《防止线上暗黑模式侵害指南》,以便让经营者明确了解哪些属于问题行为。指南将分为三类编写:一是具有违反现行法律嫌疑的行为,二是虽属问题行为但在现行法律下难以规制的行为,三是与欺骗行为相结合时会引发问题的行为。完成后的指引将由公平交易委员会与行业团体共享,引导市场各方自发改进行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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