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修订后仅两次大规模修改
投药和持有犯罪标准未变
轻判频出致再犯等恶性循环
以检察机关和警方为中心于10日成立的“毒品犯罪特别搜查本部(特搜本)”决定,敦促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将强化违反《麻药类管理法》等相关被告人量刑的议案提交审议。
特搜本在10日于大检察厅召开的“毒品犯罪相关机构协商会”之后,发布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关于查处对象处理的蓝图。特搜本方面表示:“由于利用毒品进行的新型网络诈骗、赌博诈骗、性犯罪,以及在幻觉状态下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等,无辜国民正在成为犯罪受害者”,“我们将推动使针对毒品犯罪分子的量刑得以加重的议案提交至大法院量刑委员会,以便对毒品犯罪分子判处重刑。”
有分析认为,此类方针出台的主要背景,是法院对毒品犯罪作出宽大判决的情况一再重演。特搜本也指出:“尽管毒品犯罪危害严重,但拘捕令被驳回,或者仅被判处缓刑等轻微刑罚,导致再次犯罪,毒品投服和流通无法根除的恶性循环正在反复出现。”
实际上,根据大法院出版的《司法年鉴》统计,去年在关于违反《麻药类管理法》嫌疑的一审判决5438件中,仅有2624件(48.1%)被判处实刑。与2020年的53.7%、2021年的50.6%相比,实刑判决比例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相反,缓刑比例在同一时期则从36.3%→38.1%→39.8%呈上升态势。
有分析认为,法院之所以反复作出这种“轻描淡写”的判决,是因为量刑基准本身未能反映变化了的现实。2011年修订的毒品犯罪量刑基准虽在2015年和2020年两次修改,但仅对大宗犯罪的刑期标准作了部分强化。对于投服或持有等行为,仍沿用十多年前的量刑基准。与此同时,毒品犯罪已摆脱单纯投服的形态,与各种暴力重罪相结合,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江南补习班一带发生的“毒品饮料”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委员长Kim Youngran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种犯罪环境的变化,曾在去年的大法院国政监察中表示:“有必要对毒品犯罪量刑基准进行全面重新审视。”然而,量刑委员会在去年国政监察之后举行的两次会议上,并未就毒品犯罪的量刑基准展开讨论。据悉,在本月24日预定召开的会议上,也没有制定毒品犯罪量刑基准的计划。
由前大法院法官Kim Youngran担任委员长的第8期量刑委员会,将在本月24日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后届满卸任。大法院当天委任首尔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Lee Sangwon为第9期量刑委员会委员长。第9期量刑委员会预计将于6月左右召开全体会议,启动选定将讨论量刑基准的犯罪类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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