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幅放宽幼儿园入园顺位评定中的“多子女”标准,今后即便只有2名子女的家庭,使用幼儿园的机会也有望增加。
保健福祉部9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婴幼儿保育法》实施细则部分修正案,将从10日起至今年5月22日预告立法。
目前幼儿园入园按照入园顺位,将符合的各项指标分值相加,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1顺位包括领取基础生活补助者、符合《单亲家庭支援法》第5条规定的家庭、次低收入阶层、双职工家庭、多文化家庭、多子女家庭、孕妇子女等。
第2顺位则包括一般单亲家庭、寄养儿童、被收养的婴幼儿、在该幼儿园已有在园兄弟姐妹的婴幼儿等。
各顺位的分值为:第1顺位100分、第2顺位50分,其中,“3名及以上子女”或“双职工”的情况可获200分的高分。
政府计划将幼儿园入园第1顺位中“多子女”项目的标准,从目前的“有3名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中的婴幼儿,或有2名及以上未满8周岁或小学二年级及以下子女的家庭”,调整为“有2名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在这种情况下,若其他条件相同,目前实施细则下,抚养10岁和3岁两个孩子的双职工家庭,与抚养1名3岁孩子的双职工家庭,得分同为200分;但修正后的实施细则施行后,两个孩子的双职工家庭将获得300分,在入园顺序上将更靠前。
这是因为,即使第一名子女已超过8周岁或在小学二年级以上,拥有2名子女的家庭也将被视为多子女家庭。
对本次修正案有意见的团体或个人,可在今年5月22日前向保健福祉部保育政策科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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