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Ju Cheolin 报道] 因与一名海军陆战队军官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而被处以停职两个月处分的一名海军军官,提起的撤销处分诉讼被驳回。


8日,大邱地方法院行政第二庭(审判长法官 Shin Heonseok)表示,在海军军官A某以“不当处分撤销”为由,将海军航空司令官告上法庭的行政诉讼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


A某于2019年在子女幼儿园活动中结识了这名海军陆战队军官的妻子,之后通过家庭聚会等途径加深交情并持续见面,随后发生了婚外情。因这一行为,A某于2021年被处以停职两个月的处分。

与海军陆战队军官之妻通奸的海军军官:“在幼儿园活动上认识的”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主张,作出处分时并未考虑到其曾获联合参谋本部议长表彰等从轻情节,而且其不当行为与履行公职无关,不构成处分事由,认为该处分过于严苛。


合议庭指出:“对于身为军官的情形而言,曾获参谋总长表彰的经历并不属于减轻处分的事由”,并认为“原告的不当行为已被对外公开,而且海军部队与海军陆战队部队共同参加联合训练等活动,因此难以认定其不当行为与履行公职毫无关联”。


合议庭接着表示:“从被告立场来看,有必要就该不当行为作出严正的纪律处分,且通过该处分所要实现的公共利益,并不小于原告因此将承受的不利”,从而说明了量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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