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厅的背叛]“秘鲁原产地制度不完善”…责任在进口企业身上?
企划财政部去年在中南美举办“知识共享会议”
韩国也称“秘鲁出口商不太了解原产地规则”
因此韩国直接参与秘鲁原产地制度改进工作
称原产地体系不完善,资料提交“并不过分”
经确认,韩国政府早已知悉秘鲁原产地证明系统不完善。尽管在这种环境下民间企业几乎不可能完成原产地证明,但关税厅仍坚持认为,这本来就是进口企业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自由贸易协定(FTA)规定,原产地举证义务在“进口方”,因此引发争议的秘鲁产绿豆也应由进口企业完成原产地证明。
据《亚洲经济》5日采访报道,企划财政部在去年9月6日举办了“韩—中南美建交60周年纪念知识共享会议”。关税厅主管部门企划财政部相关人士以及驻韩秘鲁大使馆经济参赞等参加了此次活动。当日的发言主题是“韩—中南美数字系统构建及基础设施可及性扩大”,会议围绕“秘鲁原产地证明及关税系统建设”展开讨论。
时任国际原产地信息院室长、当天的发言人Song Kyeong-eun撰写的资料中指出,“秘鲁出口商对原产地规则并不熟悉”,“即便在准备出口、已经获得原产地证书签发权限的情况下,也不知道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此外,政府相关人士之间还交流了“到秘鲁实地考察后发现,其原产地管理系统十分欠缺”等看法。
为此,韩国政府也决定支持秘鲁改善其原产地系统。当时韩方向秘鲁方面表示,将“提供具体且系统化的技术与培训”,秘鲁政府则回复称,期待双方关系更加顺畅。上月16日,由第一次官Bang Kiseon主持召开的“知识共享项目(KSP)推进协商会”上,秘鲁原产地证明及关税系统建设项目还被评选为优秀项目。
尽管秘鲁的原产地体系薄弱到需要韩国方面提供援助,关税厅仍主张进口企业理应能够完成原产地举证,其依据是自由贸易协定条款中明确将此列为进口企业的义务。针对外界质疑,认为向秘鲁企业和农民索要银行账户流水、会计账簿、税务报告、种植明细等资料在事实上几乎不可能取得,关税厅坚持称这一要求并非过分,必须提交。若无法满足,将被追加征收607.5%的关税,多数进口企业将因此被迫关门停业。
进口企业抱怨称,关税厅明知秘鲁的现实情况,却仍执着于条文字面解读作出决定。某进口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即便在关税壁垒远高于韩国的欧洲,也能顺利进口包括秘鲁在内的中南美谷物”,“这是典型的坐在办公室拍板的行政决策和行政便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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