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首次实施…宪法法院也裁定合宪
首例为越狱性侵犯 Kim Seonyong

随着针对儿童性犯罪者Kim Geunsik的检方申请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在本月31日被驳回,社会对化学阉割制度的关注度正在上升。


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Song Inkyung)于31日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及受害者保护等的法律》(强奸13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罪名,对被拘留起诉的Kim Geunsik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0年,并完成20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


法院对与性犯罪案件分开的另一案件也作出判决。就Kim Geunsik因2019年12月及2021年7月在全罗南道海南监狱殴打狱警的妨碍公务罪,以及其在2017年至2019年多次殴打同监在押人员的惯常暴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Kim Geunsik此前因2006年5月至9月在首都圈性侵11名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服刑。原定于去年10月期满出狱,但因被指认涉及另一儿童强制猥亵案件而再次被收押。


检方以有再犯危险为由,申请对其实施为期10年的化学阉割,但法院未予认可其必要性。法院认为,该犯罪发生于16年前,且Kim Geunsik一直处于定期服刑状态,加之药物治疗后存在产生永久性障碍的风险,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难以充分认定其再犯可能性。


关于有必要对Kim Geunsik实施化学阉割的指摘,此前已多次出现。曾任侧写师的前共同民主党议员Pyo Changwon、京畿大学犯罪心理学系教授Lee Sujeong等多名专家均对其再犯可能性表示担忧。此前,检方为向法院提交证据而申请的性冲动药物治疗鉴定结果也认为,有必要对Kim Geunsik实施药物治疗。

儿童性犯罪者 Kim Geunsik。 [图片来源=仁川警察厅提供]

儿童性犯罪者 Kim Geunsik。 [图片来源=仁川警察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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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阉割制度于1996年在美国首次引入,目前在丹麦、瑞典等多个国家实施。该制度通过注射用于治疗男性前列腺癌等疾病的“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拮抗剂”(GnRH),以抑制性冲动。在指定期间内,每隔1至3个月进行一次药物治疗,并接受激素水平检测。


在韩国,随着《有关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的法律》于2010年6月制定,该制度被引入,并自次年7月开始实施。制度初期,因化学阉割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强制执行,曾引发侵害基本权利的争议,但在2015年12月宪法法院作出合宪决定后,开始正式执行。宪法法院认为,该制度具有防止再犯、促进性犯罪者重返社会等正当立法目的,且随时可以恢复激素功能,因此其手段的正当性可以得到认可。



韩国国内首位被适用化学阉割者是治疗监护期间从大学医院脱逃并实施性侵犯罪的Kim Seonyong。Kim Seonyong因性侵被判有罪,获刑15年,收容于公州治疗监护所(现国立法务医院)。2015年8月,他为治疗突发性耳聋住院期间,趁治疗监护所工作人员不备脱逃,并在此期间再次实施性犯罪。对此,法院判处Kim Seonyong有期徒刑17年,并下令对其实施为期7年的化学阉割,以及完成8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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